虐鴿阿伯判監兩個月緩刑18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曾因謀殺罪坐30年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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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專訊】多次被人目擊以石頭殺鴿、兇殘捉鴿的阿伯鄧創樹,今日於裁判法院判處監禁兩個月,緩刑18個月。辯方大律師求情指被告曾因謀殺罪成而判囚終身,坐牢30年,生活拮据而殺鴿充饑。香港救援鳩鴿及雀鳥則呼籲市民留意鄧創樹有否再虐鴿,如發現即馬上拍片及報警。

任職清潔工的70歲被告鄧創樹,多次被人目擊殘忍殺害和捕捉鴿鴿。控方原本檢控他4項殘酷對待動物,但最終撤回,只控告兩企圖殘酷對待動物罪,分別是去年11月17日於長沙灣港鐵站外殘酷捕捉鴿子,及今年3月3日在黃大仙鳳德邨向鴿子扔石頭。

鄧創樹承認兩罪,其辯方大律師求情指,他曾因謀殺罪成坐了30年監,6年前才獲假釋,收入微薄,因此捕捉野生動物充饑。大律師又指被告對社會認知淺薄,理解不正確。

裁判官嚴舜儀指案件嚴重,應判監禁懲罰,惟考慮被告背景和年紀,因此判囚兩個月,緩刑18個月。

鄧創樹即使在被捕保釋期間,仍繼續犯案,他在3月3日因以石頭襲擊鴿鴿當場被捕,但3月9日即再度以石頭扔鴿,並在3月12日再度被捕。「香港救援鳩鴿及雀鳥」facebook專頁指,在4月24日清晨有貓義工在山上餵貓時,發現當時已被檢控、快將提堂的鄧創樹手拿石頭,懷疑又想殺鴿,義工即高呼「鄧生」,鄧創樹即馬上跑走。該專頁呼籲黃大仙、旺角、長沙灣的市民,留意鄧創樹會否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