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上生活的毛孩,以天為被以地為家,說得好聽是自由自在,但其實過得有一餐沒一餐,離世一刻也是無聲無息躺在路上。「我收到的求助,很多動物都是被車撞死,我不忍心他們被送到堆填區。」文哥四年前成立成「毛孩關愛組」,每天一收到求助便駕車趕到現場,撿起往生的社區貓、地盤狗、流浪動物遺體,為他們善終走好最後一程。
記者:吳韻菁、周裕恆
攝影:朱家駿、吳韻菁
現時《道路交通條例》(下稱《條例》)「動物」定義只涵蓋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並不包括貓和狗。立法會今年通過修例,將貓狗也納入法例當中,惟要今年11月才正式實施。多年來,不少貓狗在馬路上被車撞到後,司機恃着不合時宜的條例,撇下受傷動物不顧而去。
責罵聲下 默默為動物善終
「能送他們最後一程,我覺得很開心。」文哥說。一切就是如此純粹。
文哥是位送貨司機,本身也有領養貓貓的他,從前經常拯救受傷、被棄毛孩的動物。有次他駕車送貨,在路上見到一隻被車撞斃的流浪貓,原本已駛走,但不忍遺體就此遺在路上,回過來撿起貓咪,自此文哥便開始了為無家動物善終。
可是不少人質疑這份義工工作,文哥更因此經常捱批被罵。「初時很多人都不認同,甚至很多人罵我,問為什麼不去幫助生的動物,卻拿錢去幫死了的動物。」文哥頓一頓,擰擰頭道:「活生的很多人幫助,但死去的沒有。全部(流浪動物遺體)都送到堆填區,法例就是這樣。幫到便幫,現在好了點,多了人支持。」文哥又是頓,不再糾纏解釋,「其他人怎樣看,我控制不了。」
其實文哥從前對毛孩沒有特別感覺,2014年時,他駕車時見到路邊有一隻跛了腳的松鼠狗,和朋友不忍心下便將他救起。文哥帶這隻松鼠狗又看中醫又看西醫,並改名「仔仔」,最後仔仔終於能再次走路,還被領養。文哥深受感動,便投身動保義工。初時他主要是拯救受傷、被棄的流浪動物,他自己亦領養了幾隻貓咪,後來才開始為無人領養的往生毛孩善終。
一年撿逾千動物屍體
文哥的兩部電話基本上24小時長開,平日早上送菜,如接到求助,便先放下工作馬上到現場接走動物,就連深夜有求助,他也盡量起床趕去。「如果起不了床,唯有等到清晨起來時去處理。無時無刻也要外出,老婆有少許怨言,因為照顧不到女兒。」文哥帶點不好意思的說。
除了用上不少私人時間,每天走遍香港港九新界,油錢、隧道費也不少,尤其求助與日俱增,負擔更重。「求助大多數來自新界,香港九龍少一點。從前一年可能撿起一百隻動物,但現在不只了,現在數量已千隻。」
過時法例做擋箭牌 撞死毛孩即走
現時《道路交通條例》,只限馬、豬及綿羊等動物被車輛撞倒受傷後,司機才須要停車。今年政府終刊憲修改《條例》,將貓狗列入其中,但仍未正式執行。
「曾有義工在元朗見到有車撞到一隻貓,司機馬上開車走。義工追問司機,司機卻說『現時沒有法例要我停車報警』。拿他沒辦法!」文哥提起也非常無奈。法例落後,司機又不當動物是生命,動物被撞倒,連接受適當治療的機會也沒有。
曾經因撞到動物而致電求助的司機只有寥寥可數,「不多,真的不多,至今只得一兩個。曾有一個旅遊巴司機打給我,說有狗突然衝出來,把他撞倒了。狗狗已離世,司機不知怎樣處理。那司機等我等了半小時來帶走狗狗遺體,他放下一千元說是給狗狗的,算是少少心意讓動物好走。也好,起碼這位司機願意負些責任。」
對於未來的法例修定,文哥只抱觀望態度。「可能會有所改善,希望司機見到有動物,會揸慢一點。總之見到有動物,一定要剎車!」文哥重複強調。
救生也助死 愛要及時
文哥有宗教信仰,會為每隻離世動物帶上寫了經文的手帶。「我會為他們唸經,再用往生衣包好,然後送到一間寵物善終公司火化,讓他們一路走好。」文哥邊說邊用往生衣包着在清晨撿來的貓咪,貓咪好像只是睡着了,令人感到惋惜。
每天面對生死,誰又能第一天便懂得面對?「初時也有少許難受,有哭過。有些動物被輾得全身散開,屍體上滿佈白色的蟲,身體差不多被蟲吃光,掃不到晶片,也不知是男是女。真的好多蟲,初接觸也會害怕,不過現在慣了,見得多嘛。」雖說習慣,但有時還是不免唏噓,「試過有隻貓抱在手中,由生到死。又試過救起一隻貓,當時他仍未死,還在掙扎,我馬上帶他到診所,去到診所附近他便斷氣了。可以怎樣呢?生離死別。如果未死便盡量拯救,已看化了。」
或許不是每人也能像文哥或其他義工一樣,為流浪動物善終,但動物保護路上,總能找到各自的崗位。文哥亦呼籲道:「希望大家也可盡力幫助動物,例如探訪收容中心、助養動物、做義工、幫助流浪動物。他們在生時,要好好珍惜,動物也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