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將定期落區抽查狗牌 義工關注社區狗會否因此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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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專訊】漁護署今日推出新措施,由4月25日起將在多個狗隻聚集的公眾地方定期進行狗隻牌照抽查行動,如發現有狗沒有有效狗牌,將要求畜養人在7天內申領或續領牌照,否則會採取執法行動,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有義工則關注行動會否影響到一些沒有晶片的放養狗、倉狗,甚至會否藉行動捕捉社區狗。

漁護署今日發新聞稿宣布,為提高狗隻畜養人為狗隻辦理有效狗隻牌照的意識,漁護署於4月25日起將在多個狗隻聚集的公眾地方定期進行狗隻牌照抽查行動。漁護署發言人表示,在巡查期間如發現任何狗隻沒領有有效的狗隻牌照,會向其畜養人發出書面要求,要求在7天內為狗隻申領或續領牌照,並到指定的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向人員出示有效的狗隻牌照。漁護署會向違反要求的狗隻畜養人採取執法行動。

根據《狂犬病規例》,所有超過5個月大的狗隻都必須領有牌照,狗隻亦須在其後每隔不超過3年續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

「520浪浪加油站」義工Bella對漁護署的做法感關注,她指雖然很多有義工跟進和絕育的倉狗都已經有晶片及狗牌,但仍有不少倉狗沒有晶片,而且絕大部分街上的流浪狗都沒有晶片,也有機會因此被漁護署追捕。

漁護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在4月25日起將在多個狗隻聚集的公眾地方,包括寵物公園及海濱公園等,向狗隻畜養人進行狗隻牌照抽查行動。該署人員會透過掃瞄狗隻身上的晶片,確認其是否領有有效的狗隻牌照。如發現任何狗隻未領有有效的狗隻牌照,人員會向其畜養人發出書面要求,要求該畜養人7天內為狗隻申領或續領牌照,並到指定的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向人員出示有效的狗隻牌照。該署會向違反要求的狗隻畜養人採取執法行動。

漁護署又表示,本署去年成功檢控249宗涉及違反《規例》申領狗隻牌照相關規定的個案,罪成人士被判處罰款200元至2,000元不等。

申訴專員公署在2021年發表的主動調查報告中,提出漁護署現時在狗隻沒有被妥善管束或咬人時,才會對沒有為狗隻領牌或續牌的狗主採取行動,該署指漁護署的執行管理工作過於被動,對違例者難起阻嚇作用,建議採取更積極及主動措施,例如在狗隻聚集的公眾地方不定期抽查狗隻牌照,要求狗主在指定期限前為狗隻申領及續領牌照,向違規的狗主進行執法行動。漁護署今次採取的新措施採納了由申訴專員公署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