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七人車輾死貓案 警今以三罪拘捕四十三歲男司機

2645

【動物專訊】元朗小貓被七人車輾過慘死案引起全民憤怒,事隔四日,警方今日拘捕懷疑涉案兇徒。警方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今日下午以涉嫌「不小心駕駛」、「交通意外後沒有報警」和「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拘捕一名43歲姓薛男司機,該司機獲准保釋候查,8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事緣昨日網上流傳一段閉路電視影片,顯示一輛七人車於7月7日下午3時輾過路中心的貓,然後不顧而去,據知該貓其後死亡。警方於7月7日下午5時收到一名女子報案,案件列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事件引起很多人憤怒,全城緝兇。

該段影片所見,一隻貓兒正在路中休閒地站著及舔手,但一架黑色七人車突然從後駛至,即使貓兒站在前面,仍照樣駛前,貓兒慘被捲入車底,撞擊發生骨碌聲,該七人車不但沒有停下,更繼續加速駛走。貓兒慘被輾過,其後在牆邊奄奄一息,令人心酸。

警方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7月7日下午5時許收到一名女子報案,指從閉路電視片段看到同日下午較早時
間,在元朗欖堤東路附近有一輛私家車懷疑撞到其貓隻後不顧而去。警接報到場,涉事貓隻現場被證實死亡。案件交由新界北總區交通部交通意外調查組跟進。

警方今日下午在元朗警署以涉嫌「不小心駕駛」、「交通意外後沒有報警」和「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拘捕一名43歲姓薛男司機,懷疑與案有關。該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強調,根據《202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如有車輛發生意外而導致不在車內的動物受到傷害,司機必須停車,並須向警務人員或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提供包括姓名和地址的個人資料,否則須在24小時內盡快報警。違例者可處罰款10,000元和監禁12個月;而沒有提供個人資料且沒有在意外發生後24小時内報警,則可處罰款25,000元和監禁6個月。

警方表示絕不容忍任何罔顧法紀或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駕駛行為,必定嚴正執法。警方呼籲,市民如有相關資料提供,請與新界北總區交通部聯絡(電話36613800)。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士蓄意傷害動物,亦可觸犯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可被罰款200,000及入獄三年。

1 COMMENT

  1. 一定要重判!
    一隻原本健康活潑嘅貓貓生活得自由快樂,有主人愛錫,但就無辜被呢啲冷血嘅人害死。
    好心痛!
    貓貓,RIP…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