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等待多年,政府總算踏出不殺流浪狗的一小步,食物及衛生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首次提出在長洲南區和元朗大棠試行為期3年的「捕捉、絕育、放回流浪狗計畫」,以測試這方法對減少流浪狗數目的成效。有保護動物權益的團體就擔心,政府只給3年試驗期,而且只得兩試驗區,可能最終會藉口試驗失敗,令流浪狗的一線生機都鏟除。
今次計劃會在明年1月16日起試行,長洲南試驗區會由愛護動物協會負責,而大棠試驗區則由保護遺棄動物協會負責。負責的機構員工會先定期餵飼該區的流浪狗,當建立互信後便會捕捉牠們,並進行絕育、植入晶片、注射狂犬病疫苗等,然後放回區內生活。
政府早年也曾經嘗試推行「捕捉、絕育、放回流浪狗計畫」,但卻遇到區議會很大的阻力,不少地區人士說「捕捉」和「絕育」可以,但「放回」該區就不行,結果令到計劃未能落實。
政府在立法會的文件中稱「捕捉、絕育、放回」能否減少流浪狗數目,未有確實的成效,但根據愛護動物協會網頁所列出的例子,印度,齋浦爾在過去10年有68%流浪狗接受絕育手術,整體狗隻數量減少了28%;巴哈馬,阿巴科在計劃實行後,估計減少了近75%流浪狗;印尼峇厘島試行計劃的村莊,流狼狗數量減少一半以上。
不過,動物友善政策關注小組主席二元認為,試驗計劃仍有缺點,首先是大部份團體並不認為應以3年可以作為衡量計劃是否成功的準則,外國的成效結果顯示要看5年,不少義工認為以3年作評估是危險的,特別是擔心漁護署會以3年後的結果去作出計劃失敗的判斷。
另一問題是某一試驗區的失敗不代表「捕捉、絕育、放回」有問題,應該在多些試點同時推行,並引入更多有資源的團體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