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住屋問題,令不少港人頭痛不已,有些人花筆生積累及勞力,也要換取一個蝸居。但你要獲得此蝸居,還有許多「條款」限制,其中最普遍為不能飼養狗隻,不少冷漠無情的屋苑,更連狗隻出入也被禁止。本報將一連多天探討本港狗狗在港住屋問題,其中享有政府資助的公屋住戶,更無法享有養狗的權利,(特別提醒大家,貓是可以飼養,只有狗不能養),而本報早前報道在街上被遺棄的唐狗阿B,正是公屋逐狗令的犧牲品。
記者︰譚善彤
在「公屋嚴禁養狗」的規條下,房屋署下的「逐狗令」,究竟釀成多少棄養慘劇?本報每隔一段時間便會接到讀者查詢,指受「公屋養狗被逐」相關事宜影響,需要急於遺棄狗隻,或已執到被遺棄的狗隻,急找好心人收養。蝸居 VS 小狗,你會如何抉擇? 許多人選擇後者。如果大家還記得,本報2月初曾報道一隻唐狗被人遺棄在屯門碼頭海濱旁。而該名主人從網上看到自己家小狗的消息後,曾與本報聯絡及證實其小狗阿B是被遺棄。
唐狗仔阿B原本住在湖景邨的公屋,其主人由阿B開眼起飼養,但無奈其主人養了阿B三年後,阿B因被房署發現,最終慘被主人的媽媽慘其上學時,將阿B遺棄街頭。由於該名主人只為一名中學生,她沒有經濟能力,也無法改變家人遺棄的決定,最終只能委託本報替阿B尋家。而阿B的故事正正是耳熟能詳的典型個案——公屋養狗、房署上門巡查發現、給予警告、扣分、下最後通牒,然後住戶為「保住間屋」而遺棄狗狗。阿B幸獲香港動物報記者發現並救起,最後更幸運地獲一名好心的醫生領養。
但阿B是極難得的例子,猶如中六合彩般幸運,因為現時本港每天卻有無數的阿B,被棄的狗狗很少得到Happy ending,不是繼續在街上流浪、捱冷捱雨打挨餓,便是被漁護署捉走,踏上「不歸路」。 日前(4月14日),因在大圍美林邨更叔放狗時被冷血兇徒打死,而揭露了他公屋養狗,更叔的老虎狗「巴斯」面臨「逐狗令」,本報希望更叔的家人想想辦法,可以繼續飼養巴斯,並盼房署可以「特殊情況」酌情處理,而所謂酌情處理亦有先例,如視障、聽障人士或因(精神、心理)健康問題需要養狗的住戶是可獲「豁免」於禁狗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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