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動保法規定不得販賣、使用,動保單位每月仍接獲多起犬貓誤觸捕獸鋏通報案件,動保團體說,有人以捕鼠為名,實則為驅趕殘殺犬貓而使出殺手鐧。
記者 蕭士塔/台南報導
以台南市動保處為例,每月至少接獲7、8件以上的犬貓誤觸捕獸鋏案,今年曾有單月近20件的「盛況」。救援團體說,犬貓受傷被截肢,車禍是主因,其次是誤中捕獸鋏,在公園、學校看到肢障的狗,詢問主人原因,相當比例是遭捕獸鋏夾傷,被發現時傷口已腐爛生蛆。
動物管制隊人員說,他們到現場發現受傷的犬貓帶著夾在腳上的捕獸鋏逃避追捕,有的爛到剩一層皮,驚慌逃跑時,腳掌隨著捕獸鋏斷落,如果不捕捉治療任由傷口惡化,可能發引嚴重發炎敗血症而不治。動保處獸醫師說,帶回動物之家經妥善治療,絕大多數的犬貓都可存活,鼓勵認養。
捕獸鋏殺傷力強,老鼠中鋏難以活命,過去普遍用於捕鼠,動保法於100年6月29日修法通過:「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違反者可處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救援的愛媽說,罰則算很重,如果只是為了捕鼠,包括養貓、捕鼠籠、黏鼠板、毒餌等方法很多,為了驅逐殘殺犬貓,有人還是冒著被檢舉的危險而使用捕獸鋏。
台南市動保處積極查緝違規製造、陳列、販賣捕獸鋏,動保志工們也常佯稱買捕獸鋏協助蒐證,每年有多起違法案件被罰款,販賣的捕獸鋏被沒入,可見使用獸鋏的行為並沒有中斷,犬貓仍要繼續面對被鋏傷截肢的風險,動保處歡迎民眾檢舉,減少犬貓受傷,也可以領取檢舉獎金。
報道原文見:http://www.tanews.org.tw/info/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