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皮炸彈案僅判監10個月 十八區動保專員不滿判刑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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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圖片

【動物專訊】去年11月以鴨皮炸彈意圖捕殺野豬,結果令獸醫護士受傷事件,法庭今日判決兩名被告判監10個月。十八區動保專員及當時受害者均對判決非常不滿,認為案件導致他人永久傷殘,但刑期過低,完全沒阻嚇性,他們會尋求判刑覆核。

事件在去年11月發生,當時一向有餵伺動物的義工在獅子山郊野公園發現可疑物品,他帶到其他地方拆開時,該物品突然爆炸,他的左手食指頭其中一節被炸斷,左手姆指變形。兩名地盤工人事後被捕,承認是因為想食野豬而自製炸彈。

法官指案情嚴重,受傷的義工手指永久損傷,至今不能拿起重物,故判處兩名被告何國輝(53歲)及陳新(55歲)有意圖而控制爆炸品罪成,各入獄10個月。

十八區動保專員及當時受害者認為判決的形期過低,因為事件令受害者永久傷殘,身心蒙受大的創傷。他們會尋求判刑覆核,諮詢律師代表及區議員作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