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動物,餵與不餵,一直引起爭議。 餵的人,無非想動物得到溫飽;反對餵的人,並不一定厭惡餵飼動物這舉動,而是討厭背後衍生的繁殖和衛生問題。
過去的週末,在郊區擺設街站期間,我遇到了一位小男孩,以下是我和他的真實對話:
我:「小朋友、小朋友,你鍾意野豬嗎?」
小男孩:「唔鐘意。」 我:「點解呀?」(一定是野豬樣子不討好 / 兇惡 / 龐大吧) 答案卻令我有點點錯愕,小男孩告訴我:因為牠們「好臭」。
我如實告訴他,豬和狗的智商相約,牠們不僅懂得哪裡如廁,而且很愛整潔,污糟豬其實並不「污糟」。無奈地,豬給人臭的錯覺頗根深蒂固,除了因為豬場運作模式工業化外,另一方面,卻是來自市民對豬的錯愛。
這份錯愛害了豬,尤其是居住山林的野豬。過去數年,遍訪經常有野豬出現的屋邨,愛豬的市民餵飼野豬,遺留遍地食物殘渣,製造異味,無理地,臭味的源頭卻落在豬身上。當政府接獲投訴,轄下的狩獵隊便很可能出動射殺,結果野豬以性命埋單。即使逃得過被槍殺的厄運,野豬族群卻會被引導下山,走進鄰近馬路,坦白説,遇上交通意外只是早晚的事。是故,從最近的新聞報導可見,一星期內至少有三宗野豬遇上意外,野豬媽媽在横過大埔公路時遭撞斃,倒臥血泊中,而尚未斷奶、尾隨媽媽的幼豬,同樣在馬路遇害,身首異處。
事實是,從這些傷感的新聞中,我們反省過什麼?
意外發生後,據我親身觀察,家長帶同孩子駕車前往肇事地點附近,教唆他們餵飼野豬。孩子站立在私家車的車蓋上,興奮地將手上一粒又一粒的花生拋往野豬,並不時雀躍尖叫。這幕的情景,彷彿穿越時空,教人回到荔園年代,令我聯想到大象天奴被遊人餵食生果 — 餵飼淪為消費動物的娛樂活動,不僅是高高在上的施捨,連半點尊重動物也欠奉,我不禁問:這又是哪門子的家庭教育?
而在科學的邏輯裏,我明白,總一套數學公式運算物種的瀕危和野生程度,而這些結論會隨時代而變更。在我而言,不變的是,動物就是動物,牠們存活在同一星球、同一地球,就是社區動物,理應享有平等的待遇和道德關顧。餵飼動物,是出於愛心、關懷動物弱勢的表現,既不是罪、也不是可恥的事;然而,要談可恥,就歸咎人類對動物貪念、失衡動物政策和城市規劃,才令我們不得不和動物保持距離。
這個城市,愛,原來真的需要距離,而距離,讓動物小命得以苟存。
文:Ro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