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片由鄺俊宇提供
是次活動由一群愛護動物的網民發起,發起人之一哈林希望政府能正視道路上貓狗經常被車輛撞至傷亡的問題,要求政府盡快修例。其實經常有流浪貓狗或放養的貓狗慘被車輛撞傷或死亡,而目前的交通條例中,根據法例,當撞倒動物時,必須停車和向警方報告,但有關動物的定義僅限馬、牛、驢、騾、綿羊、豬、山羊等,並不包括貓狗。
有份跟進元朗唐人新村撞死狗案的元朗區區議員鄺俊宇認為,每一條生命都是可貴的,即使是狗狗的生命,他今日參與遊行時指,目前交通條例有關動物部份已過時,因並未有廣泛包括貓狗等一類動物,他要求政府進行修例,並要求成立動物警察,以保護動物。他又希望更多香港人一起繼續爭取改善動物權益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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