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生命都是商品?可以出租?香港的ECrent租賃平台最近推出新的服務選項,叫「rent a pet」,稱是希望讓有意養寵物的人先向主人租寵物,試試是否適合飼養,以減少買寵物後遺棄的情況。不過,動物地球創辦人黃繼仁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均批評這做法,認為不應將生命當作商品出租。
黃繼仁指這做法在道德上有問題,「你會否將子女或家人租出去?除非你認為動物是商品,或者比人低等」。鄺俊宇認為,生命是不可租借的,也不應該當作物品。他認為有關做法不尊重生命,亦會影響小朋友及影響對動物欠缺認識的人,擔心這種做法正灌輸動物可隨便買賣租借,甚至可隨時放棄不養的概念,這反而會令更多人棄養動物,漠視動物有感受、不能隨時更換主人的想法。
該服務才剛推出,目前還未有主人將動物「放租」。ECrent董事總經理葉德賢表示,在ECrent租賃平台推出「rent a pet」的服務選項,是鑑於現時很多人都想養寵物,為免他們買下寵物後才發現不適合而遺棄,這服務可以讓他們「先租後買」,先了解自己是否適合養寵物,「有機會讓他試下養一隻寵物看怎樣,這樣希望可以減少遺棄寵物的悲劇」。
對於出租生命,葉德賢認為與出租死物的想法其實相似,寵物主人會覺得寵物的價值很大,會評估租客是否適合,而租客因為涉及要付出金錢,因此也會愛惜。
他又強調,寵物主人和租客可以商討出租條件,包括主人要在場等,「我自己也曾經養貓狗,如果我租隻狗出去,我不會租了出去便不理會,我會了解對方的背景,亦會要求在場」。
然而,葉德賢強調ECrent只是平台,如出現寵物受傷的糾紛,應由主人和租客自行處理,不能向平台索償,而主人和租客都要符合法律及了解自己的法律責任,包括涉及虐待動物的刑事責任。ECrent亦有用戶評分制度,由用家督用家,有需要時ECrent也可以採取行動封鎖用戶。
問及出租寵物會否為遺棄提供多一個渠道,例如主人租出狗隻後失去聯絡,葉德賢稱不排除有這個可能性,屆時ECrent會協助搜尋該遺棄動物的主人,又指有人若存心遺棄,有很多方法,不一定要用這方法。
至於會否有繁殖者藉平台牟利,將繁殖出來的貓狗租出去,葉德賢則表示如發現有人藉此做另類生意,會封鎖該用戶。
除了「rent a pet」外,ECrent還有提供其他寵物相關租賃服務,例如代客溜狗、餵飼寵物、日間託兒(寵物)服務等。
現時在外國也有出租寵物服務,但通常做法有兩種,一種是有公司購入一些已訓練的狗隻或退休的工作犬,再出租給客人,另一種則是一些動物志願團體,以出租狗隻方式,為這些狗隻尋找合適的領養人。此外,現時也有不少志願團體可以免費讓有意養動物的人士照顧待領養狗隻。
不過,深圳的「租寵網」做法則與ECrent類似,都是提供平台讓主人出租寵物賺錢,惟「租寵網」有合作的醫療平台,可以向租客提供24小時上門動物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