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漁署設動物領養中心方便領養 官員指已給資源領養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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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專訊】立法會研究動物權益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上,多名議員質疑漁護署對流浪貓狗先捕後殺的做法,毛孟靜及公民黨議員譚文豪均認為漁護署應開放領養,設動物領養中心讓一般市民也可領養動物,但漁署官員薛漢宗堅持應由現時合作的十多個團體負責領養,並稱已向這些團體提供資源。

薛漢宗更指,其他國家都是用安樂死處理流浪動物,並聲言貓狗一生應該受尊重,不適合在野外環境通山跑,人道毀滅是合適方法。

漁護署去年共人道毀滅了1814頭狗和449隻貓。現時漁護署捕捉及接收貓狗後,如沒主人領回或沒人領養,一般會在4天內人道毀滅。然而,漁護署只會准許合作的十多間領養機構安排領養,一般市民不能前往動物收容中心領養動物。

譚文豪表示,漁護署應該開放領養,讓一般人都可以領養漁護署所捕捉的動物。他指,民間的收容中心已爆滿,漁護署不應將責任推在民間團體之上,否則「不如執了漁護署,交由善心中心做埋。」民建聯蔣麗芸跟進問,可否直接由漁護署開的領養中心。毛孟靜亦認為應設領養中心,讓市民可以直接到中心探望和領養動物。

薛漢宗稱政府鼓勵市民領養流浪動物,過去亦給資源讓團體加強領養,「不想拎番出去,過幾日不鍾意又送給第二個主人,想團體睇一睇想養狗的人是否真的想養狗。」他沒正面回應設領養中心的建議,只稱涉及地方和新人手的問題。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則指,漁護署先捕捉後殺,人道毀滅根本一點都不人道。他當時是元朗區議會,2007年當時九個區區議會同意推行tnvr,現在是2017年,現在香港人對動物關懷程度亦增加,是一件好事。連曾俊華在政綱都提到將tnvr在全港18區推行,但有些關鍵位是有些地區、鄉郊人士不明白為何實行tnvr,他建議漁護署應努力點,向各區地方人士解釋,令更多區域可試tnvr。「如果政府都關注動物權益,地與錢又怎會是阻力呢?」

民主黨議員許智峯則問及現時《遊樂場地規例》第11條有不准餵飼任何動物的規定,令到愛協等組織難以在公園範圍內進行tnvr。政府則稱會研究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