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一隻唐狗女被發現在沙頭角鹿頸路南涌李屋村附近一個山坡,被恐怖的蓮花夾捕獸器夾住右前腳,痛苦哀鳴,愛協接報到場後,將牠連夾救出,送到灣仔拆除陷阱及醫治。愛協更指,單是這個月,已分別在6個不同地點發現15個捕獸器,而今次案發附近,昨日也有一隻小狗被蓮花夾夾到,幸好沒有大礙,愛協形容踏入冬天捕獸器的情況很猖獗,呼籲市民留意及舉報。
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對事件感到憤怒及關注。他指在本港使用捕獸器屬非法,認為警方應立即檢控有關人士,同時他直斥任何人士都不應傷害動物,他將去信有關警區要求跟進,希望將行兇者繩之以法,並希望漁護署盡快拆除所有捕獸器,避免再有動物受傷。
愛協表示,今早11時多收到市民求助,指在南涌李屋村附近聽到小狗慘叫聲,愛協職員到場後發現,一隻狗女被蓮花夾夾住,小狗已成年,沒有晶片,由於現場山坡很斜,如即場拆夾可能有危險,所以愛協督察將小狗連蓮花夾帶回灣仔愛協,為牠拆夾及搶救。現場又發現有多一個蓮花夾。
無獨有偶,該地點附近,昨日亦有一隻有人養的小狗被蓮花夾夾到右後腳,幸好傷勢不重,已經交回主人。
不過,愛協指這個12月發現了大量捕獸器,至少4隻狗被夾傷,懷疑是踏入寒冬有人想食野味。情況如下:
12月11日 粉嶺 一隻狗被蓮花夾夾傷
12月13日 粉嶺 發現七個捕獸器,包括蓮花夾、籠、網等
12月15日 西貢 發現兩個蓮花夾
12月17日 鰂魚涌 一隻狗被蓮花夾夾傷
12月18日 鰂魚涌 發現一個蓮花夾
12月20日 沙頭角 一隻狗被蓮花夾夾傷
12月21日 沙頭角 一隻狗被蓮花夾夾傷,另再發現一個蓮花夾
根據香港法例第170章《香港野生動物條例》第7條,任何人未經許可使用捕獸器狩獵野生動物,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另外,根據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虐待動物最高可被罰20萬及監禁3年。
愛協呼籲市民多留意,如發現有捕獸器,請馬上致電熱線2711 1000向愛協舉報。
相片來源: 愛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