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香港多次發生車輛撞倒貓狗不顧而去事件,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表示,政府將修訂《道路交通條例》,列明司機撞倒貓狗都要停車報警,有關修例建議將在下月於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上報告及進行諮詢。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認為修例是前進了一小步,希望政府一併檢討其他過時的動物法例。
現時法例《道路交通條例》,只規定司機撞到馬、牛、驢、騾、綿羊、豬和山羊七種動物後要停車報警,卻不包括貓狗。陳肇始表示,下月會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報告有關例事宜並進行諮詢,將貓狗也納入《道路交通條例》規管範圍。
鄺俊宇則對傳媒報表示,修訂為進了一小步,同時希望政府一併檢討其他過時的動物法例。他表示,早前有西施狗「菇時」慘被剷上行人路的工程車車死,警方及律政司起初考慮告該司機不小心駕駛,後來卻又撤銷控告,實在令人難以接受,鄺俊宇促請政府必須對有關傷害或導致動物死亡的案件加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