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去年殺1400多隻狗 一半狗因沒人領養而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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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專訊】貓狗被捉到漁護署,幾乎是死路一條,漁護署去年通過捕捉、主人棄養及其他渠道,接收了2926隻狗,同年只得588隻狗獲領養、560隻狗由主人領回,有1478隻狗被殺。漁護署署長梁肇輝今日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透露,被殺的狗狗通常是因為健康或性情不適合領養,或因為沒人領養,兩個原因各佔一半。換言之,有一半的狗狗本來適合領養,卻因為在短時間內沒人領養而被殺。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質疑政府以300萬元打擊虐待動物個案,卻以3300萬元捕捉及處理流浪動物,「就像社會一樣,處理問題的就輕輕手,處理提出問題的人就大大力,很諷刺」。她又質疑很多狗狗是因為沒人領養,漁護署沒地方安置牠們而被殺。

梁肇輝則說:「主要因為健康和性情不適合領養,亦有部分是因為沒人領養而要人道毀處理。(哪原因多一些?)根據過往觀察,一半一半到。」

漁護署現時接收到狗後,會有四日時間讓主人接回狗狗,四日後便由獸醫決定狗狗是否適合領養,梁肇輝稱四日是最低日數,平均狗隻會留10多日。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和鄺俊宇均要求檢討四日的要求,但梁肇輝認為四日規定合適。

鄺俊宇又要求署方檢討只用人道毀滅的做法,認為應參考外國做法,如以捕捉絕育放回等方式取代人道毀滅,「人道毀滅不是最好方法,生命來的。......人道毀滅本身就不人道,我很討厭這個字眼。人道毀滅是否年年做就已經可以解決問題?動物消滅了,就不是問題?」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稱政府會檢討現行法例做法,請議員放心,鄺俊宇即說:「局長,怎能放心呢?1400多隻狗,300多隻貓,擲地有聲。一年300幾日,一日殺多少貓狗?」

現時法例《道路交通條例》,只規定司機撞到馬、牛、驢、騾、綿羊、豬和山羊七種動物後要停車報警,卻不包括貓狗。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下月會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報告有關例事宜並進行諮詢,將貓狗也納入《道路交通條例》規管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