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拒全港推行TNR 稱對團體申請持開放態度 議員批將責任推給民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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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專訊】政府完成在長洲及元朗選定地點的三年TNR(捕捉、絕育、放回)試驗計劃,然而卻拒絕將計劃在全港十八區推行,報告更指計劃未能達成每年減少10%流浪狗的指標。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報告的結論不公道,並要求在全港十八區推行TNR,惟政府只表示如有動物團體想做TNR,政府會持開放態度,考慮選址是否合適及地區有否反對聲音,並拒絕提供資源。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上,雖然多名議員贊成以TNR取代殺流浪狗,但自由黨議員邵家輝卻指要考慮推行地點,指不應在中環、金鐘等地區進行TNR。他在談及政府應推動主人責任時,多次以買狗作例子,稱人們用幾千元買狗給朋友時都要考慮對方是否懂得養。毛孟靜及陳克勤提出全港推行TNR的動議,邵家輝均投反對票。

政府三年前推行捕捉絕育放回試驗計劃,當中愛協在長洲及SAA在元朗的選定地點進行TNR,並由顧問公司監察成效。顧問公司報告指,兩組織分別為65隻及37隻狗進行絕育,然而在三年後未能達到每年下降10%流浪狗數目的目標。

多名議員質疑這個報告的結果不公道,因為三年時間太短,而且會有外來狗隻進行試點地區。他們又要求全港推行TNR,但政府只多番重申,如有動物福利團體提出在某地點進行TNR,政府會持開放態度,考慮選址及有否人反對,如沒問題便會在立法會提出團體在該地點豁免遵守《狂犬病條例》與《貓狗條例》。

漁護署助理署長薛漢宗更表明,如在醫院、學校、高密度住宅附近便不適宜做TNR,指會造成滋擾,又指如居民不接受流浪狗的地方,也不適合做TNR。

朱凱迪問及政府提投放多少資源讓團體推行TNR,薛漢宗則強調資源是由動物福利組織自己出。朱凱迪即回應說:「很搞笑,那樣怎能全面推行?」

鄺俊宇則批評政府將TNR責任推給民間:「我們想聽你如何將試點推去全港,不要將責任推給動物組織,漁護署都要有能力做絕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