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加拿大參議院近期通過兩項重要的動保法案,當中包括通過立法禁止任何圈養及繁殖鯨魚和海豚的行為,只待明年5月眾議院通過,便可正式生效,最高罰則為罰款20萬加元。此外,參議員亦通過禁止進出口魚翅產品。
有關法例在2015年12月由參議員Wilfred Moore提出,並得到當時綠黨領袖Elizabeth May支持,將圈養海洋哺乳類動物視為觸犯刑事罪行。經過三年的討論和研究,參議院終通過立法,唯尚要在明年5月通過眾議院才能正式生效。
多個動物福利團體一直游說參議員,指將高智商的生物困在水族館是殘酷及野蠻落後的娛樂活動。
加拿大兩個水族館是今次立法的目標,其中溫哥華水族館因為動物界人士多次抗議,早前宣布不會再在場內展示鯨魚和海豚讓人參觀。尼亞加拉大瀑布附近的海洋世界則堅持指圈養海豚是為保育。
此外,加拿大參議員亦通過另一重要法案,禁止進出口魚翅產品。加拿大現時是全球第三大魚翅入口地區,入口量只少過由或和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