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隻唐狗居滿布糞尿貨櫃屋 「狗狗小屋」負責人虐待動物罪名成立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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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小屋負責人被判虐待動物罪成。 本報記者攝

【動物專訊】「狗狗小屋」負責人沈維佳被控於去年5月將6隻唐狗放在環境極惡劣、滿布糞便的貨櫃屋中,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法官裁定罪名成立,判罰款2000元。法官強調狗狗如人類BB般,需要妥善照顧,單單給予食水和有瓦遮頭並不足夠,指涉事貨櫃屋可以用「恐怖」形容,批評被告漠視狗狗生活居所的環境衛生問題,並指即使被告是好心收留流浪狗,都要量力而為。漁護署申請「照顧及處理」該六隻狗,但法官反問會否人道毀滅,最終決定將狗交還被告。

案情指去年5月新業主委託的律師行文員去收回被告租住土地時,發現有6隻唐狗居於滿布垃圾和糞尿的貨櫃屋內,狀甚驚恐,於是報警,警員及愛協到場,其後拘捕場主沈維佳。六隻狗身體沒有大問題,但有大量牛蜱,及有一些懷疑因碰撞硬物而出現的傷口。辯方則解釋當時在搬場,所以環境混亂,新場的衛生情況好得多。

法官指現場環境惡劣,充滿惡臭,「用恐怖來形容也不為過」,又指該環境衛生情況非一朝一夕,估計是日積月累,質疑被告有工作在身,如何有能力照顧現時所養的60多隻狗。

法官又強調給予糧食和有瓦遮頭只是最基本責任,「狗好似BB般,人仔一樣,要人照顧」,認為惡劣衛生環境會令到狗狗受到不必要或原可以避免的痛苦。

他又提及早前浪舍大量餓死貓狗事件,指有愛心也要量力而為,如無法妥善照顧動物便要向義工求助。

漁護署申請將六隻狗「照顧及處理」,法官反問如何處理,問會否人道毀滅,強調自己相當關注狗狗交漁護署之後的情況,最終裁決將六隻狗交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