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香港有部分傷害動物黑點,多年來很多動物受害,卻始終未能將兇徒繩之於法。柴灣山頭捕獸器猖獗,近年多隻狗狗和野豬慘被夾至骨肉分離,終身傷殘甚至死亡,早前再有一隻野豬被夾至嚴重骨折,最終由漁護署帶走後人道毀滅。有義工對本報表示,已經多次報警和報愛護動物協會,山上亦張貼了禁止使用捕獸器的告示,但仍然阻止不到動物受傷害,更在山上發現懷疑用作非法屠宰野豬的麻繩。
義工表示,9月7日在柴灣發現捕獸器,聯絡了愛協來清理的時候,發現一隻中型野豬被捕獸器夾傷,右後腳掙扎時斷骨,漁護署其後將野豬帶走。她坦言,該地方是捕獸器黑點,每年都有很多動物受傷害,包括有多隻狗狗被夾到要截肢,她和愛協督察也多次在山上拾獲捕獸器,可見情況十分猖獗,張貼的告示也沒有阻嚇作用。
她又指,多次發現有粗麻繩繫在樹上,估計是有人用來吊起野豬非法屠宰時使用,她亦曾經報警,但警方指這種做法不涉刑事。
漁護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在9月7日下午接獲轉介,指柴灣歌連臣角一山坡上發現一頭被困捕獸器的野豬,遂派員到場跟進,並發現一頭約1.2米長的成年雌性野豬。漁護署考慮到該頭野豬傷勢嚴重,遂將其人道處理。
漁護署在行動中發現一個捕獸器並已立即將其移除,亦於現場顯眼位置張貼告示,提醒市民使用捕獸器會觸犯法例。漁護署會繼續跟進有關個案,並加派人員巡查有關地點,若發現任何捕獸器會即時移除,並就違規行為果斷執法。漁護署表示,會不時派員到郊區巡邏,市民如發現懷疑非法狩獵活動或捕獸器,請致電1823舉報。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管有狩獵器具,亦不得使用狩獵器具狩獵野生動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此外,狩獵或管有任何《條例》所指明的受保護野生動物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