鴯鶓日前疾走天水圍馬路 漁護署捉走無人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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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專訊】日前一隻別名澳洲鴕鳥的鴯鶓,於天水圍馬路間奔跑,與多架車擦身而過,十分驚險,最後被漁護署帶走。鴯鶓雖高達1.5米,但按香港法例不屬於野生動物,也不屬於家禽,飼養毋須許可證,亦沒特別法例規管,而現時該鴯鶓仍未有任何人或團體認領,還留在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去向未明。

NPV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主席麥志豪表示,接二連三出現非香港常見的動物,例如鴯鶓、鱷魚等,令人質疑這些動物並非經合法渠道來港,懷疑是有人走私來港,他希望漁護署及海關加強進口把關的力度,「香港並不是適合讓這些動物居住的地方,他們跑出街上,也有被車撞到的危險。」

鴯鶓身高約1.5至2米,體重約45公斤,是現存世上第二大的鳥類,僅次於鴕鳥。由於只分布於澳洲,是澳洲國徽上的動物之一。鴯鶓有三根腳趾且呈三趾腳型;而鴕鳥只有兩根腳趾。鴯鶓有一對細小的翅膀,但不會飛行,他們可以以快速和省力的小跑走很遠的路,衝刺時最快速度可達每小時80公里,每跨步可達3米。

青晉農場養了3隻鴯鶓,在今年4月曾走失,其後兩隻尋回,一隻在流浮山被人發現及帶回農莊。然而,一隻鴯鶓於5月25日被人發現在天水圍馬路、輕鐵站及屋邨中穿梭,有影片拍攝到鴯鶓在馬路上與貨櫃車迎面相對,幸好沒有發生意外。愛護動物協會督察其後將該鴯鶓捕捉,並由漁護署帶回動物管理中心。

該鴯鶓只有少許表面擦傷,健康沒問題。據知至今仍未有任何人或團體認領該鴯鶓,而青晉農場也向漁護署否認該鴯鶓屬他們所有。本報曾透過電話、WhatsApp及Facebook向青晉農場查詢,惟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鴯鶓並非瀕危動物,惟根據香港法例第139章《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規例》,漁護署透過管制鳥獸輸入香港,預防動物疾病的傳入,任何人從外地進口動物,均須獲得漁護署發出的特別許可證。然而,根據現時法例,鴯鶓既不屬於家禽,也不屬於野生動物,因此飼養鴯鶓毋須向漁護署申請許可證或牌照。

至於青晉農莊飼養3隻鴯鶓,漁護署表示,曾於今年4月巡查該農莊,發現該農莊屬私人持有,並不開放予公眾付費入場,因此不受《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展覽)規例》(第139F章)監管,並無需向漁護署申領相關展覽牌照。

對於今次鴯鶓走失事件,麥志豪表示反映政府把關出問題,「香港一而再出現不是平常見到的動物在街上行走,好像鴯鶓、鱷魚等,令人質疑這些動物的來源成疑,有沒有機會是走私來港?」

他表示,香港的環境及街道,並不適合這些動物居住,亦可能引起公眾安全風險,「政府把關有沒有做好?這些動物是循合法渠道進口,還是走私進來?如果是批出進口許可證,批出標準又是什麼?有什麼理據要養這些動物?」

他又對飼養鴯鶓毋須許可證感到詫異,「原來這動物既不是家禽,又不是野生動物,沒有任何規管,如果有批鴯鶓由高衛生風險地區運來香港,政府是否都可以隨便讓人進口和飼養?」他表示,無論從保護動物或保障香港公眾衛生的角度,都希望政府能夠加強把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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