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沙田早前現虐貓狂徒,更變態地企圖扭頸殺貓,警方將一名37歲姓樊男子拘捕。當這名虐貓男出現,許多資深動物義工紛紛認出該男子早有前科,早於19年前也向多隻貓施虐,當年一直跟進該男子虐貓案的義工潘太表示,她於19年前救回一隻當時4個月大的貓貓被兇徒折斷雙腳的貓貓肥華,縱使貓貓至今仍生存,但卻一直下半身癱瘓。不過,「殘酷對待動物罪」設有6個月檢控時限,無法追究兇徒之前所犯案件,政府曾提出修例改為沒檢控時限的公訴罪行,惟至今未將修訂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沙田動物義工潘太表示,她一向在沙田偉華中心及公園一帶餵貓,她亦認出該兇徒並非首次行兇,她和其他義工均稱該男子為「星仔」。潘太憶述,她在2005年於沙田的公園餵貓時,發現被人兇殘折斷雙腳的貓貓「肥華」,當時貓貓只得4個月大,她懷疑是被該男子弄至後腳骨折,她隨即將肥華救回家,一直照顧至今,但肥華的雙腳至今無法正常行走。
她又曾目擊該男子以貓罐頭放在發泡膠箱引貓進入,再蓋上不停搖晃發泡膠箱然後將貓帶走,當時她曾報警,惟最終仍不了了之。
義工曾目擊及喝止男子虐貓
潘太認為,該男子逍遙法外多年,其後她聽說瀝源邨也有多宗類似貓貓腳部受傷的案件,她更曾在瀝源邨餵貓時,看到還是青年的該男子捕捉了4隻幼貓,她隨即喝止及救回那4隻貓,對方聲稱只是和貓玩。該4貓其後有3隻獲得領養,另一隻她自己養。
更令她確定對方有意行兇的,是有日她看到該男子於發泡膠箱放貓罐頭引貓進入,然後當貓進入箱內時,他隨即將發泡膠箱蓋上,然後不停搖晃該箱,其後將貓連箱帶走。她當時馬上報警,惟警方當時沒有受理。
潘太又坦言,雖然沒有證據,但她估計肥華當年受傷,也是該男子有關。她表示,肥華至今仍不良於行,有時會拖住後腳行,有時要好像兔仔般跳,令人心痛。
雖然義工想追究兇徒過去的罪行,惟《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中的罪行只可循簡易程序審訊,該安排的檢控時限為6個月。漁護署曾提出修訂建議,將罪行改為公訴程序,沒有檢控時限,惟修訂案至今仍未提上立法會審議。漁護署今年初曾表示會在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草案。
上星期,沙田好運中心附近街市魚檔的貓貓「毛毛」日前被該男子扭頸襲擊,幸好目擊者何小姐馬上制止其暴行,毛毛才倖免於難。警方隨即於翌日經調查後,於沙田瀝源邨拘捕一名37歲姓樊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
現時案件由沙田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跟進,如有任何關於該男子虐待貓貓的線索,請聯絡警方提供資料。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3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和罰款20萬元。
據知涉案兇徒上星期在裁判法院提堂並獲准保釋,日前目擊及阻止兇徒殺貓的熱心市民何小姐表示,昨日有街坊看到疑似兇徒的男子於好運中心出沒,令人擔心其會向毛毛尋仇,她呼籲街坊幫忙留意,以免有貓隻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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