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只有9個月大的唐狗女「豆釘」,不知是走失還是放養,她在昨日(8月3日)凌晨約2時25分在屯門藍地迴旋處往兆康方向慘被車撞到,其後懷疑被不只一輛車輾過,最終慘死,而那些車都沒有按法例停車報警。熱心市民黎先生即場報警及協助狗狗善終,並希望搜集行車紀錄儀證據,為豆釘討回公道。
黎先生對本報表示,他在凌晨3時駛經該馬路時看到狗狗躺在路中間,他即停車了解,當時狗狗尚未斷氣,他當即預約獸醫醫院希望為狗急救,無奈狗狗在10分鐘後便斷氣,等不及送醫。當時有一名目擊者告訴他,曾在坐的士途中,看到一輛紅色車駛過,然後便看到狗狗在馬路上翻滾。
在等待警員到場期間,亦有一輛車折返停下來,司機指目擊有超過一輛車輾過狗狗,惟該駕駛者的行車紀錄儀拍攝不到經過。警員對黎先生表示案件暫列動物屍體發現,著他有新證據便向警方提供。
黎先生將狗狗送到善終,同時亦在網上公開事件,希望能夠找到案發經過的行車紀錄儀影片。黎先生表示,其後收到一名市民提供的影片,拍攝到一輛貨車經過及狗狗在馬路中心翻滾,但沒有拍攝到狗狗是否曾被該貨車輾過。
可憐遇害狗狗有晶片,據知狗狗叫名「豆釘」,只得9個月大,曾經走失被愛護動物協會救起,其後在主人認領接回時植入晶片,沒想到這次豆釘不幸命喪馬路中心。
根據新修訂的《道路交通條例》,如有車輛撞到狗隻,司機必須停車報警,並須向任何警務人員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提供姓名及地址等個人資料,否則須於不遲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報警。若司機在意外發生後沒有停車,可處罰款1萬元和監禁12個月。如沒有在意外發生後不遲於24小時内報警,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