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本報日前報道白石角海日灣2期一中層單位有人將貓放在露台養,貓貓更被拍攝到一度半身攀出玻璃圍欄外,情況極度危險。事件在愛護動物協會督察介入後有新進展,屋主共飼養4隻貓,並指安裝窗花有困難,因此正考慮將兩貓送給朋友,另兩貓則會交愛協。愛協對本報表示,希望可在未來數天接收該兩隻貓並為他們尋家。
該單位已非第一次將貓置於危險之中,本報在8月8日亦曾報道過將兩貓放露台。更過份的是,該貓主在露台的櫃上放貓床,令貓貓身處險境。有讀者早前向本報提供相片,指朋友在8月31日早上7時許拍攝到該露台有貓貓前腳踏著玻璃欄杆,向上及向下望,十分驚險。她指其朋友已報愛護動物協會及管理處。
愛協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愛協督察昨天前往白石角現場跟進。戶內共有四隻貓,兩隻為英國短毛貓、一隻為布偶貓、一隻為緬因貓,全部健康狀況正常。貓主表示安裝窗花上有困難,經過一番討論後,貓主正考慮將兩隻英短放棄給愛協,另外兩隻貓將送給朋友飼養。愛協希望可於未來數天接收兩隻貓並為他們尋家。
露台養貓狗的不當行為在不同屋苑均有發生,置動物於險境,市民如發現有該情況發生,只要多走一步,向外求助及聯絡義工和動物機構跟進,隨時可以救到小生命。
該屋主放佢喺露台由得佢自己爬出去跌落街。已經觸犯咗殘酷對待動物罪,第169章 第3(1)(a)條 ,任何人如殘酷對待動物(包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或罰款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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