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沙田發生懷疑殘酷對待動物案件,8歲貴婦狗「豆豆」疑被狗主打到後腳無法動彈,排便也出問題,事出緊急,有店舖老闆娘從狗主手中帶走豆豆,並安排了朋友暫托,惟據知該老闆娘並沒打算報警。曾經照顧過豆豆一晚的義工VK十分擔心狗狗的情況,希望現時的照顧者及知情者盡快將豆豆帶到獸醫診所醫治,並報警追究。
據了解,有街坊曾帶豆豆看獸醫,初步檢查顯示狗狗腳有瘀傷及撕裂傷,頭頸部有多處傷口和擦傷,眼部充血,當時診所提出可以報警,惟老闆娘堅拒報警,並帶走狗狗。
義工VK表示,日前收到沙田秦石邨的街坊求助,說一隻叫豆豆的貴婦狗被阿伯打傷,由一間店舖救走,急需尋找暫托,於是她便前去接狗,「豆豆到我家時已經後腳癱瘓,隻眼好像看不清楚,要靠鼻和耳朵去感受周圍環境,無法自己找水喝和找食,我要用針筒餵他飲水,狗糧要用匙羹一口一口放到鼻他才懂食。」她曾帶豆豆看獸醫,但由於她不是晶片登記人,無法決定醫療安排。
她暫托了豆豆一晚後,店舖老闆娘要求接回豆豆,VK說:「我以為她們會報警,所以便將狗交給老闆娘,沒想到她即場將狗交給另一個人照顧,現在我都不知道隻狗下落。」
據了解,打狗的伯伯並非豆豆的原主人,原主人疑嫌豆豆嘈吵而棄養,將狗交給那伯伯,但伯伯疑因被豆豆咬而打傷豆豆,平時有餵豆豆的老闆娘得知,便救走豆豆並向外求助。然而,有指老闆娘不想事情鬧大,不願報警,有街坊則認為應盡快報警,還狗狗公道。
VK對本報表示,她不知道現時狗狗由誰照顧,但現時當務之急是盡快帶豆豆去看獸醫。本報嘗試聯絡老闆娘,了解狗狗最新情況。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殘酷地打、踢動物,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