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現時法例要求狗主為狗隻植入晶片、領取狗牌及注射狂犬病疫苗,保障狗狗安全,惟仍有很多主人沒盡狗主責任。漁護署今日(6月1日)公布,即日起在狗隻聚集的公眾地方定期進行牌照抽查和執法行動,倘發現狗隻沒領取有效牌照,將不予警告,直接向狗主提出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萬元。
漁護署今日發出新聞稿表示,為確保狗隻畜養人定期為狗隻注射狂犬病疫苗及領取有效牌照,漁護署即日起在狗隻聚集的公眾地方定期進行牌照抽查和執法行動。
漁護署發言人說:「巡查期間,漁護署人員會抽查狗隻,並掃描其是否已植入微型晶片和領取有效牌照。漁護署呼籲狗隻畜養人配合執法人員的工作。如發現狗隻未領有有效牌照,漁護署將不予警告,直接向畜養人提出檢控。」
根據《狂犬病規例》,所有超過5個月大的狗隻都必須領有牌照,狗隻亦須其後每隔不超過3年續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
發言人提醒,未有為狗隻領有有效狗牌的畜養人,須盡快前往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或私家獸醫診所,同時為狗隻注射狂犬病疫苗及領取狗牌,而已領有牌照的狗隻畜養人,亦須每3年為其狗隻續領牌照及注射狂犬病疫苗。
另外,漁護署早前對傳媒表示,自2023年至今,每年平均捕獲約400隻流浪狗,但指4日後即人道毀滅的說法是誤解,強調4日只是法律上的最短要求,職員會利用這段時間釐清狗隻有無主人,並進行評估。只要狗隻行為及健康狀況良好,漁護署會安排領養,只有在無可避免的情況下才會考慮人道處理,而去年流浪狗平均留在中心53天,目前留在動物管理中心時間最長的狗隻已達兩年,呼籲市民踴躍領養。漁護署又表示,過去3年多,已有960隻流浪狗成功被領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