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今日在元朗YOHO咬死一隻貴婦狗及一隻比熊犬的大狗,疑似為7月11日咬傷一隻哥基犬後被漁護署捕捉的狗狗。當日被咬傷哥基犬的主人張先生聯絡本報,講述當日大狗在無預警下突然攻擊其狗狗寶寶,一度咬著其耳朵不放,幸其太太拼命驅逐及途人協助,才救回愛犬一命。涉事大狗其後被漁護署帶走,據知狗主正被檢控中。該大狗疑似為今日咬死兩隻狗狗的大狗,張先生坦言回想覺得自己的狗狗算大命,並直言對事件感憤怒,「點解個主人仲係唔幫隻大狗上繩及戴口罩,漁農處已經檢控緊佢。」
7月11日曾有市民向本報表示有一隻大狗,因為太炎熱想進入商場被拒,及後有人召喚漁護署將他捉走。但原來事件是該大狗在追咬攻擊一隻哥基,慘令該狗狗受傷。
哥基主人張先生表示,「大約早上十一時,我太太如常地帶一隻三歲的柯基仔寶寶在 grand yoho 旁的行人路放狗,不久發現該隻大型犬由對面行人路跑過來,突然咬住柯基仔的右耳唔放,由於該大型犬太大隻,我太太拼死驅趕不果,其間兩次被大型犬撞倒在地上,手腳都有擦傷及瘀傷,幸好當時在場有熱心途人幫手攔住隻狗,並幫手報警,我太太才能抱住受傷的柯基跑入商場,但大型犬一直追殺柯基,追趕其間柯基右耳再被咬多一次,最後成功躲進grand yoho 停車場旁的升降機大堂內為柯基止血,而大型犬就一直坐在玻璃門囗等待進入升降機大堂再次襲擊時機,幸好途中有幾個熱心工地師傅幫手通知途人不可打開玻璃門入商場而需改道,並聯絡商場客戶服務主任提供協助,借予寵物車給我們帶受傷柯基到獸醫診所醫治。
他說在大約11:45am,他和警察均到場,並通知漁農署派員到現場幫大型犬掃晶片尋主人,之後張生和其太太便帶寶寶到獸醫診所醫治,經診斷後,寶寶的右耳已被咬穿,內耳有多處咬痕,右耳一直滲出血水,需要每天洗傷口及食抗身素。
張先生憶述,寶寶被遇擊前,該大狗完全沒有先兆,就突然警報下衝過來襲擊其狗狗。「佢突然間咬我柯基隻耳仔,跟住咬住唔放,一路係咁追,追到入去商場,期間我太太跌咗兩次喺地下度,跟住追咗佢入去嗰個貨𨋢lobby,我相信應該喺嗰陣時就咬我柯基左邊身。」
他直言成件事最大罪魁禍首是大型犬的主人,質疑為何不上狗繩,任由狗狗亂衝去咬狗及傷人。他坦言對於這次慘劇感到憤怒,「點解個主人仲係唔幫隻大狗上繩及戴口罩, 漁農處已經檢控緊佢!」他回想自己狗狗只是受傷,心有餘悸坦言狗狗算是大命,也對兩狗不幸離世感難過。
本報正向漁護署查詢,涉事狗主是否就7月11日在Grand Yoho附近咬傷一隻狗正被檢控。
另就今日元朗大狗咬死兩狗事件,漁護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經檢查後,該狗隻植有晶片,並領有有效狗牌。漁護署人員會根據狗隻牌照上的資料聯絡其畜養人,並會就事件進行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漁護署提醒狗隻畜養人,必須時刻對其狗隻作出適當管束(包括用狗帶穩妥牽引大型狗隻),以免對其他人或動物造成滋擾或傷害。
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第23條,狗隻在公眾地方時或在其他地方而按常理可預料狗隻會遊蕩至公眾地方時,必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方式妥善控制。任何人士如違反上述法例,可被判處罰款10,000元。
此外,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第9條規定,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須以長度不超逾2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任何人士如違反有關規定,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3個月。







Why allow giant violent dog to stay in Hong Kong? It’s dangerous for small kids as well!
Sorry, it is not exactly the dog’s fault. It is the dog owner’s fault. Where is he/she when the incident happened? Why is a dog allowed to roam without a leash? Maybe the government needs to do more to TRAIN the pet ow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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