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一隻只有約6至7個月大的黑白德文幼貓,於11月4日晚上被人連貓袋棄於NPV動物醫院門外,獸醫檢查時發現貓貓下巴有傷口,懷疑是被人用鈍器所傷,現時正留院治療及觀察。據知棄貓者是一名戴帽男子,於當日晚上8時許將貓袋放於動物醫院門口後離去,NPV已經報警,並譴責這次棄貓行為。
有市民在11月4日晚上大約10時發現該貓袋,隨即通知職員。經醫生檢查後,貓貓下巴有明顯傷口,懷疑貓貓曾被人用鈍器所傷,但目前未確定該傷勢是蓄意還意外。
NPV強烈譴責棄貓行為,指無論貓貓健康與否,他們都是一條生命,不應亦不可以隨便亂棄。NPV又指,如貓貓的傷是涉及人為,此舉令人髮指。NPV已經就事件報警,指遺棄受傷動物,有可能讓動物錯失寶貴的治療時間,並加劇他們的痛苦。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殘酷對待動物行為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