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從無發惡和傷害任何生物的史丹福鬥牛㹴「包包」,突然被漁護署獸醫定性為格鬥狗隻「比特犬」,當中沒有進行任何基因測試,包包不但要以10歲之齡絕育,還從此被標籤為違禁格鬥狗隻,需要時刻戴口罩、戴特定狗帶及不准進入狗狗友善養肆。資深犬隻行為顧問Eddie Choi表示,狗主可以聯絡外國相關品種狗會進行確認,爭取一個合理的時間去證明自己隻狗的品種。另包包已順利完成絕育手術並平安返回家中。
漁護署今日在其社交媒體專頁發文,指經該署獸醫師鑑定,確認包包為比特鬥牛㹴,為格鬥狗隻,「為保障公眾安全,本署獸醫師為狗隻進行了觀察和性情評估,確認狗隻在絕育後可交回狗主飼養。本署已指示狗隻畜養人在署方監督下為狗隻安排絕育手術,並會要求狗隻畜養人接受培訓,學習如何管束和照顧危險狗隻後,才將狗隻交回畜養人。」該署又表示正就有關個案進行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涉及違法,會依法提出檢控。
該署表示,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必須為格鬥狗隻佩戴指定頸圈,及在公眾地方穩妥地戴上足以防止其咬噬任何人的口套及用一條長度不超逾1.5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任何格鬥狗隻均必須由註冊獸醫進行絕育手術,而狗隻畜養人亦須持有由獸醫發出的有效絕育證明書。現時法例,格鬥狗隻包括比特鬥牛㹴、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及上述狗的混種。本港法例禁止進口、繁育、出售和無牌飼養格鬥狗隻。任何人管有格鬥狗隻,而其畜養人未能出示證明該狗隻已進行絕育的獸醫證明書,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 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ddie Choi表示,包包突然由純種合法養的狗,突然變成一個禁止飼養的品種,「如果是我,一開始發生的時候,我會跟漁護署商討,建議證明了自己隻狗是什麼品種先。當然要看狗主當時的取態,如果想大事化小,他可以找獸醫幫隻狗狗絕育,否則便應該要爭取一些合理的時間去證明自己隻狗的品種」
他坦言,要確定一隻狗的品種有點困難,即使驗DNA亦未必可以作準,因為世上已經不會再有100%單一品種的基因,「狗主可以嘗試聯絡外國相關品種的狗會,看他們是否肯從外觀上判斷其品種。」
他指,現時包包雖然已絕育,但因為定性為格鬥狗隻,仍需要執行其他要求,包括戴口罩出街,狗繩長度不能超過1.5米,及要戴特定顏色的頸圈作識別等。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狗主可以就自己所養狗狗被定性為格鬥狗隻作出上訴,而在收到上訴申請通知起,直至有上訴結果之前,該狗狗按法例不會被視為格鬥狗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