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本報日前報道位於西貢大藍湖路的拯救動物機構「Sai Kung Stray Friends Foundation(西貢流浪狗協會)」被指位於自然保育區,違規經營狗隻收容所,規劃署要求他們於9月12日中止位於官地部分的狗舍,協會急為受影響的70隻狗尋家。事件今日迎來新發展,規劃署在其社交媒體專頁表示,體恤該個案的獨特情況,決定暫緩執法行動,將強制執行通知書期限延長3個月,至今年12月12日。
事緣於15年前由Narelle Pamuk成立的西貢流浪狗協會,一直幫助那些被遺棄、受傷或無家的可憐毛孩,讓他們有暫時安居的地方,並為他們尋找合適的領養家庭,現時場內有逾200隻狗狗居住。然而,該場地屬於自然保育區地帶,不准作養狗用途,協會於今年6月收到規劃署通知,要求在9月12日或之前中止位於官地部分的狗舍用途,受到影響的狗狗多達70隻。
協會一方面向城規會提交申請,希望現時場地獲准成為為期3年的臨時動物寄養設施,為狗狗提供救援、康復及社區教育服務,而城規會就有關申請於8月28日至9月18日進行為期3星期的公眾諮詢,詳細資料見城規會網站( https://www.tpb.gov.hk/tc/plan_application/A_SK-HC_379.html )。另一方面,協會亦在近幾個月呼籲市民領養或暫託受影響的70隻狗,然而至今提出領養申請不多,特別是多數狗狗都是中型或大型犬,而一些查詢人士只想領養小型犬。
規劃署原本提出的執法期限於明日(9月12日)屆滿,惟該署今日宣布作出暫緩執法的決定。該署在專頁中發文表示,規劃署在今年2月及4月進行了兩次實地視察,並於今年4月與經營者會面,指出狗舍可能構成《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發展。經進一步調查及搜集足夠證據後,規劃署確立該地點的東面部分(面積約1,900平方米)用作「動物寄養所」用途,而且有關用途不是准許用途,亦沒有獲得城規會批給規劃許可,構成《條例》下的違例發展。規劃監督於今年6月12日向經營者和相關土地擁有人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他們於今年9月12日或之前中止有關違例發展。
城規會於今年8月19日收到上述經營者就該地點提交的規劃申請(申請編號A/SK-HC/379),用作臨時動物寄養所,為期3年。城規會正處理該申請。
鑑於經營者已向城規會提交在有關地點用作臨時動物寄養所的規劃申請,並於9月11日提供最新資訊,闡述即時中止有關違例發展所面臨的實際困難,以及考慮到若最終未能獲得規劃許可,經營者需要更多時間處理受影響動物及可能需要搬遷事宜,規劃署體恤該個案的獨特情況,決定採取務實態度,暫緩執法行動。同時,將相關強制執行通知書的遵辦期限延長三個月,至今年12月12日。規劃署又表示,會主動與營運者及申請人聯繫,提供適切的規劃意見及協助。
現時仍待城規會開會確定是否同意西貢流浪狗協會提出的臨時動物寄養所申請,因此以防萬一,70隻狗狗仍然急於尋找暫託或領養家庭。如有意領養或暫託這些狗狗,請直接與協會聯絡( https://www.facebook.com/saikungstrayfriends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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