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News 政府擬加重虐待動物及沒牽繩遛大狗罰則 研禁止非醫療原因剪耳剪尾

政府擬加重虐待動物及沒牽繩遛大狗罰則 研禁止非醫療原因剪耳剪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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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專訊】特首李家超宣讀2026《施政報告》,當中有兩段關於動物。政府會在今年年底就加強打擊殘酷對待動物,及非法管有或使用捕獸器等立法建議諮詢立法會,爭取明年完成修例工作,亦會檢視《危險狗隻規例》等有關飼養和管束寵物的規定。據了解,政府將禁止非醫療原因對貓狗進行剪耳剪尾手術,並考慮加重公眾場所沒為大狗牽狗繩的狗主的罰則。

此外,施政報告提出積極對接國家生物多樣性戰略,落實香港《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2035的優先行動,並持續推動生境保育建設,包括開展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第一期建設及推進指定橋咀海岸公園的工作;鞏固本地生態保育紅線;加強濕地及珊瑚群落的保育;以及提供更多元化優質生態康樂體驗。政府並會開展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的立法工作,加強保護於香港水域出現的鯨豚類動物。消息人士指,計劃於《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加入《觀豚指引》的相關規,並賦權漁護署署長劃定臨時保護區,對公眾及船隻等施加指引及限制。

就愛護及管束動物,施政報告寫道:「政府會在今年年底就加強打擊殘酷對待動物,以及非法管有或使用狩獵器具等的立法建議諮詢立法會,並爭取在2027年完成修例工作,亦會檢視《危險狗隻規例》等有關飼養和管束寵物的規定,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並加強對飼養者「妥善照顧動物」的宣傳和教育。」

消息人士指,修例有三大方向,第一是賦權漁護署人員執法,讓漁護署可以在申請手令後進入私人處所執法及檢走動物。第二是禁止因非醫療原因,對貓狗剪耳或剪尾。第三是加重殘酷對待動物罪和非法管有與使用捕獸器罪的罰則,現時殘酷對待動物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而非法使用狩獵器具則最高罰款5萬元。

此外,政府亦計劃檢視《危險狗隻規例》,加強罰則,現時大型犬隻在公眾地方如沒有繫上狗帶,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消息人士強調狗主有責任管控狗隻,為防止狗隻在公眾地方行為失常,為令香港成為「人寵共融」的城市,當局有必要加強罰則、宣傳及教育。

然而,對於動保界要求修例加上「謹慎責任」條文,將飼主不當照顧動物和棄養等行為刑事化,消息人士則指現時社會就何謂「妥善照顧動物」社會分歧較大,難以在今年內凝聚共識,因此現階段主要加強教育飼主及加強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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