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漁護署早前將多隻狗狗定性為「格鬥狗隻」,指他們屬於比特鬥牛㹴的「種類」,當中3隻溫狗狗「包包」、「Baku」和「Bowie」(原名Bobo)的主人或負責義工早前向狗隻及貓隻分類委員會上訴,惟最終維持原判,3隻狗狗終身被視為「格鬥狗隻」,出街要戴口罩及特殊頸圈,不准進入准狗進入食肆,還要飽受歧視。包包主人坦言,包包出街時不但遭遇歧視眼光,甚至有人出口誣蔑包包「好危險好兇猛」,甚至偷影包包放上網公審。
包包在今年8月跟主人去赤柱一間食肆時,突遭一班漁護署人員憑相緝拿,然後由漁護署獸醫指包包是格鬥狗隻,並要求狗主盡快為包包絕育。另一隻狗Baku則是遭漁護署人員上門捉走扣留,同樣性其為格鬥狗隻,隔了數日後才放回交還狗主黎先生。狗狗Bowie的遭遇更慘,其狗主帶她到漁護署打瘋狗症,即被漁護署人員當場指為格鬥狗隻而扣留,狗主更因此棄養,最後狗狗由愛領養動物中心Jacqueline接收,現時先交到狗酒店暫住。
包包和Baku的主人,及接收Bowie的義工Jacqueline均向狗隻及貓隻分類委員會提出上訴,無奈委員會日前作出裁決,維持3隻狗狗是格鬥狗隻的判定,而且不得上訴。
Jacqueline對上訴結果坦言無奈,指委員會只帶了Bowie進內觀察10分鐘,然後安排她進入會議提出申訴理據,但他們對於DNA檢驗並無興趣了解,就定性了Bowie是格鬥狗隻。「Bowie非常乖和嗲,最鍾意被人摸和抱,委員會應該考慮狗隻的行為,現在連DNA檢驗都不看便定性,十分不公。」她坦言,Bowie被定性為格鬥狗隻後,要再尋找領養家庭變得非常困難。
包包的狗主在申訴中提出很多地方都不會將惡霸犬視為比特犬的品種,惟委員會並不接納。她指包包非常不習慣戴口罩出街,「他經常用手想撥甩個口罩,何況最近天氣好悶熱,戴著口罩無法張開大口呼吸,十分辛苦,現在只能出家路程縮到很短。」
她又坦言包包慘遭歧視,「不只是眼光,有路人見到他,都會說這隻狗好危險好凶猛。因為包包戴了口罩後很不開心,看上去感覺好似好惡。上個月帶他去淺水灣,都被仇狗人士偷影,將他放咗上Facebook跟Threads。」
她表示,現時出街會帶冰出去,讓包包可以飲冰水降溫,亦買了一些可放冰袋的衫給包包,強調不會放棄包包,會繼續愛護他,陪伴他一同度過難關。Baku狗主黎先生亦指Baku現在出街經常遭到歧視,但他會繼續愛護Baku。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格鬥狗隻包括比特鬥牛㹴、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以及上述四個種類的任何混種狗隻。法例禁止繁育格鬥狗隻,現存的格鬥狗隻必須經由註冊獸醫為其進行絕育手術,狗主亦須持有由獸醫發出的有效絕育證明書。任何人管有格鬥狗隻,而其畜養人未能出示證明該狗隻已進行絕育的獸醫證明書,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