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由本港多個主要動物機構及動物義工組成的「動物福利關注聯盟」,昨日向政府提出三大政策建議,以改善現時動物管理政策及動物福利問題,建議包括漁護署應分階段減少人道毀滅,將人道毀滅率由近年36%降至20%或以下,另建議重啟「捕捉、絕育、安置(TNR)」計劃,籌建「流浪動物綜合中心」。聯盟又提出應就「伴侶動物謹慎責任(Duty of Care)」立法,有效預防殘酷對待動物事件發生。
動物福利關注聯盟提出三大政策建議,冀改善動物管理政策及香港動物福利。第一項建議是檢視漁護署「人道毀滅/撲殺政策」,希望在兩年內,將動物人道毀滅率由近年36%降至20%或以下,並每年檢討數字。具體建議措施包括增加「功能性動物福利機構(PAWO)」,引進專業獸醫及犬隻訓練師,專責接收未能通過性格測試或患病的犬隻,給予治療與行為矯正的機會。聯盟強調,每一個生命都懂得痛楚,在可行的方案之下,以「撲殺」作為處理手段,並非唯一答案,亦不應是第一步。
聯盟建議漁護署訂立階段性減少人道毀滅目標,並主動與民間救援團體對接,完善非貓狗動物的轉介與領養流程,避免動物在部門與民間之間「無人接住」。另漁護署應定期公布非貓狗動物在內的動物詳細處置與人道毀滅數據,讓公眾可以核對和問責。
第二項建議是重啟「捕捉、絕育、安置(TNR)」計劃,並推動設立流浪動物綜合中心。聯盟建議在短期內增加臨時動物收容空間,包括由政府撥出部分閒置用地或建築,交由各動物機構以自負盈虧方式收容動物,紓解燃眉之急。長期則規劃興建集教育、訓練、國際經濟會議及收容功能於一體的「流浪動物綜合中心」,有效減少流浪動物數字,並取代撲殺的做法。
第三項建議是落實「伴侶動物謹慎責任(Duty of Care)」與源頭管理,聯盟指現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僅屬「事後懲罰型」法律,只有在動物受到殘酷對待事件發生後才可執法,缺乏預防作用,因此應採用「事前預防型」立法策略,就「謹慎責任」立法,確保動物受到恰當對待。
就「謹慎責任」立法安排,聯盟提出將範圍收窄於貓、狗、兔、龜及爬蟲等「伴侶動物」,不影響商業經濟營運,為政府與社會創造多贏方案。另鑑於飼養異寵風氣漸盛,建議將晶片植入與發牌制度延伸至爬蟲類等伴侶動物,例如常見被棄養的蘇卡達象龜、具危險性的真鱷龜等,從源頭遏止棄養。
聯盟在記者會中又公布於今年上半年5間民間動物福利機構收容了569隻貓狗,當中93%接收的狗隻來自新界,元朗區、北區及屯門區最多。其中新界個案中有51%位於北部都會區範圍。
出席記者會的動物機構代表包括浪浪之家、毛守救援、龜途/動物歸途、浪浪協進會、愛領養動物中心、唐狗會、龍鼓灘貓狗關注組、傻媽流浪貓狗之家、Suppaw、LAP、毛孩關愛組、大樹下善待動物庇護站、老有所依動物村、幸運犬舍、愛狗同盟、動物義工貓狗之家、西沙路牛牛守護隊,亦有多名獨立動物義工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