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生不做香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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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隻狗,不是流浪的,有主人,有個家,身世算不差了。
但有時我會羨慕,外面的狗狗多自由,逍遙自在,天大地大都是家,跑到那裡玩到那裡。我當然也知道外面的危險,所以我是很依賴我媽媽的,真是寸步不離。但在家裡對著四面牆,有時的確很悶蛋。每日最興奮就係去街街,但我看得出,媽媽是很為難的。

每次我踏出門口,就忍不住蹦蹦跳跳,很心急想跑出去,吸吸新鮮空氣。 但不知為何,媽媽見到電梯內有人就不敢進入,有時一等就要等兩三輪。 我心急吠起來,媽媽就很緊張的叫我SHUT UP,唔好嚇親人!點解去玩都要這樣鬼祟?!
出到街街,我見到好多人,想過去友善的打個招呼,用鼻聞一聞,怎知有些人會即刻彈開,有人會大叫「小心呀,會咬人㗎!」我已經出盡力擺尾,何來有惡意呢?之後就聽到我媽媽不斷SAY SORRY。 我很不服氣,也替媽媽難過。

每次我們路過公園,我都會很興奮的衝進去,媽媽就很用力的拉停我,很無奈的叫我看看公園門前的一個牌。我不識字,但見到一個狗狗的圖畫,上面用紅筆打了一個交叉之類。甚麼意思??公園很危險,狗狗不能入?那為甚麼人可以入?
之後我又要垂頭喪氣的回到那人多車多的街道。我好想跑,好想跑,但可以往哪裡跑?

後來媽媽發現屋苑附近有個海濱花園,全長約兩公里。兩公里??嘩!即是幾長??不重要了,總之可以給我跑個飽!但結果呢,跟以前一樣,只可以站在門 口,不得內進。媽媽說全香港康文署轄下的公園都是不准攜犬入內的。我想,那個康文署一定和我們狗狗有血海深仇! 不是嗎?全香港只有32個狗公園,我家附近沒有,要搭車去嗎?狗狗又不可以坐巴士地鐵。做香港狗很難啊!

有一晚,媽媽抵擋不住我的嗲功,在深夜凌晨時份帶我到海濱花園,我開心死了,以為狗一世物一世,終於可以一嘗逛公園的滋味,當我還在享受著那自由的 感覺,幾個男人走過來圍著我們,原來正是那個和我們狗狗深仇大恨的康文署,他們說要控告我媽媽,最高刑罰是第1級罰款及監禁14天。不可以呀!!我媽媽不 可以坐監的,我以後都不去公園了!對唔住呀媽媽!!
媽媽沒有怪我。那天上到法庭,她不肯認罪。我沒有錯,媽媽也沒有錯。狗到公園散步究竟有甚麼錯?!!
我覺得我媽媽很勇敢,我為我媽媽感到驕傲。
註:真實個案,來自「那夜凌晨為了放狗,我成了被告」https://hkanimalpost.com/

作者:NPV主席麥志豪

原文刊於《am730》專欄

http://www.am730.com.hk/column-246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