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上月本報接獲讀者求助,有一對唐狗姊妹花慘被遺棄在太子後巷,更險些被附近的獸醫診所職員召漁護署帶走,幸十八區動物專員Zoie及好心人兼本報讀者Fiona立即趕往現場營救,唐狗姊妹才逃過一劫,被愛協帶走及警方將案件列作懷疑虐待動物案處理。姊妹花大難不死,已有後福,當日好心救狗的Fiona已決定,救狗救到底,領養這對可愛的姊妹花,現在兩小狗已有了家有主了!由於她們曾為警方「證物」,故新主人替她們起名「證證」及「物物」。
記者︰洛紅
姊妹花被遺棄於太子的當天,Fiona剛好在附近,在網上得到信息後便來到看牠們,那天牠們除了避過漁護署捕捉外,亦改變了命運,因為Fiona那天已決定領食牠們。 Fiona十分緊張姊妹花的情況,多次聯絡愛協想探望牠們,終於上周三得到信息,牠們作為證物的程序已完成,於是上週五她便與姊妹花再次見面,並安排領養手續。她亦為兩狗改名,嘴較黑的叫證證,另一隻則叫物物。
她形容姊妹花十分活躍,很熱情,其中愛協人員指證證較惡,但她覺得是誇大,「牠(證證)衝過來攬住我,又給我摸,一點也不覺得惡」。反而物物則較頑皮,經常逗玩主人,輕輕咬主人手一下然後跑開。 愛協人員也不知道姊妹花幾多歲,但Fiona認為牠們很細個,因為牠們的牙仔都很細個。
Fiona以前養過兩隻只得8磅西施,但今次養的證證、物物重達16至18kg,所以帶牠們出街都不太習慣。她形容那是緣份,「如果當日我不是講了要領養牠們,牠們不知何時才能夠走到出來」。有份營救姊妹花的動保專員Zoie坦言,對兩小狗獲領養感到十分開心,並認為是次全賴義工、警方及愛協多方面合作,始讓小狗不會被輕率帶往漁護署。
她表示,事件反映遺棄狗隻情況很嚴重,並呼籲所有愛護動物人士在不同崗位也感出力幫助小狗,如領養、網上發放資訊或尋求團體協助等,同時她指遺棄動物的人士也觸犯421狂犬病條例,法例寫明「凡無合理解釋而從運輸工具上棄掉動物,則該運輸工具的擁有人及操作員均屬犯罪,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另亦可犯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任何人士以後目睹任何棄遺動物在街頭的人士,請注意上述法例及向警方提供相關資料,拍照及拍攝也是輔助證據的最佳方法。
歡迎轉載
#香港動物報 #愛護動物協會 #觸犯法例 #觸犯421狂犬病條例 #十八區動保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