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最新調查報告列三宗寵物行業投訴 籲業界勿追求盈利漠視動物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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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專訊】消委會在最新一期《選擇月刊》中揭露多單寵物相關行業的服務問題,包括購買寵物須同時預購寵物食糧方可享有保障期、寵物善終服務遺漏製作紀念品、預繳式寵物美容套票難以預約服務等不同問題。消委會敦促業界應尊重生命,關顧動物的福祉,不應只追求盈利而漠視動物權益,提供服務時亦應更謹慎,履行服務承諾,而消費者在惠顧服務前亦要格外留神。

消委會在最新的調查報告中提出3宗個案。第一宗是關於購買寵物後須加購指定狗糧以享保障期,但商店卻未能如期提供狗糧。個案中張小姐於去年6月中旬在寵物店購買兩隻幼犬,職員聲稱幼犬一直食用他們自家品牌的狗糧,更換狗糧可能會影響健康,要求張小姐必須加購該品牌的狗糧,兩幼犬才可享有店鋪提供的60天保障期。張小姐是按要求預購一年份量的狗糧,費用為1.2萬元,但該店一直以船期未到為由拖延發貨,並提供較便宜的狗糧,惟兩狗出現腸胃不適,之後更需要接受獸醫診治。消委會跟進後,建議張小姐循其他法律途徑追討,張小姐亦就事件向海關作出投訴,惟海關指未有證據顯示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第二宗是寵物火化後商戶忘記製作掌印紀念品。李先生為愛貓向商戶惠顧善終及火化服務,費用共3,000元,並透過手機訊息額外加訂寵物純銀掌印吊飾作為紀念,但該商戶沒有為愛貓拍下掌印的照片,致無法製作掌印吊飾。消委會介入後,該商戶指已檢討處理手法及紀律處分相關同事,並以水晶相片座作為補償方案。

第三宗個案是黃小姐在商店為愛貓預購2,800元寵物美容服務套票,套票以商店積分形式提供,有關積分之有效期為18個月。但每次預約服務時都會遇到阻滯,例如職員解釋當月的服務預約已滿,只能預約下一個月,又或因職員生病而未能提供服務等,但該商店堅拒延長使用期限,最終18個月後有1200元套票過期及作廢,商戶拒絕退款。經消委會跟進後,該店准許黃小姐以餘額用於選購店內其他產品。

消委會表示,經營寵物生意的商戶應秉持良好的營商責任,以尊重及愛惜寵物為先,而不應馬虎經營令消費者有營商不良的觀感。消委會又強調,市民應盡量考慮以領養取代購買寵物,「近年透過網絡甚至是社交媒體上兜售寵物的行為愈來愈普遍,消費者不應於網上購買來歷不明的寵物。」

至於選購寵物服務前,包括美容、酒店、善終服務等,消費者應先向商戶查詢清楚,包括收費、服務內容、是否有更改及退款政策和條款等,特別要留意預繳式消費的風險,商戶除了可能就套票設定有效期外,一旦商戶因結業而無法繼續履行服務,消費者便會蒙受損失,因此消費者宜考慮提供逐次購買的商戶。消委會強調,消費者以預繳方式購買貨品及服務後,如商戶拒絕履行合約,有可能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中的不當地接受付款,消費者可以向香港海關作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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