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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緝兇!新界的士西貢撞死牛B不顧而去 警方指已掌握司機資料

被撞死的牛B。圖片來源:西貢護牛天使

【動物專訊】全城緝兇!一隻約3個月大的牛B於4月30日晚9時多在西貢北潭凹被一輛新界綠色的士撞死,涉事的士更不顧而去,牛群一度留守牛B屍體不願離開。警方表示已掌握涉事的士司機資料,並已交東九龍交通部調查,目前未有人被捕。「西貢護牛天使」呼籲如發現有新界的士失去了右邊車頭霧燈或有明顯撞擊痕跡,請立即與他們聯絡。

西貢護牛天使義工前晚約11時收到警察報告有牛B在北潭凹被車撞倒,義工到場後發現三個月大的牛B已死亡。報案居民指當時見到一輛新界綠色的士高度撞倒牛B後不顧而去,現場發現的士右邊車頭霧燈,懷疑是案發時撞掉遺留現場。在場的牛牛守護在牛B屍體旁不願離去,直至半小時後警員來到才散開。

西貢護牛天使昨日在其專頁更新資料,指有居民記得肇事車輛車牌是上下排序,上面兩個英文字,下面三個數字,並呼籲如發現有新界的士失去了右邊車頭霧燈或有明顯撞擊痕跡,請立即與他們聯絡。

警方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已掌握到司機的資料,目前交由東九龍交通部調查,未有人被捕。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當車輛撞倒馬、牛、驢、騾、綿羊、豬及山羊時,司機必須停車報警,否則屬違法,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

【博客來稿】重判浪舍?——再思動物福利修例(文:陳嘉銘)

是令人傷心難過的場面,說的是浪舍。由上週六的搜救開始,讓現場每一位救狗人士都有同感的,是這個不是狗樂園,而是「亂葬崗」;而貓狗屍首的影像,以及更多驚惶瘦弱的毛孩,被救護人員一車緊接一車的運走,看得更是天怒人怨。這個地方原本是一個有人管理的狗場,而場主也似乎一直有接收狗狗,更會接受捐款,唯獨就是不知為何在半年時間讓狗場成了災場,教人慘不忍睹。

傷心、憤怒,雖說是合理的情感反應,而使不少人也會破口大罵,責怪場主慘無人道。然而浪舍事件的悲劇性,亦有其「正面意義」,是鼓勵大眾再次思考漁護署上週五提出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 169 章)的修例建議;畢竟修例的兩個重點,是(一)虐待罰則及(二)妥善照顧。前者說的,是對虐待動物的人加以「量刑重罰」,至最高刑期為十年,而後者則是提出「謹慎責任」,說「管有動物的人」要為動物負責。

浪舍正正牽涉這兩個問題,然而可以多想的是,「重罰」為何?而又何謂「負責」?

缺乏良知,量刑有阻嚇作用嗎?
畢竟可以理解,我們看到過百貓狗在浪舍死傷而憤怒;過往網上更有不少說法,認定以「虐待動物」之名定調,就應該提高罸則與量刑,視為「阻嚇作用」,而能向(有意)施虐者再三警告,虐待動物是嚴重罪行。是故對照浪舍事件,負責人在修例前最高刑期為三年,而假如修例早已成事,他或會面臨更高判囚刑期,另外或更要付上高額罰款。

問題來了,是三年相對十年,是否後者必然可以阻止今次浪舍事件?坊間有太多傳聞,說狗場「本來正正常常」,只是去年場主開始行為怪異,有說他有病,亦有說是精神問題。眾說紛紜,不過值得細想的,是如果說法屬實,那究竟量刑對一個失去能力作理性(或良知)思考的人,會有多少阻嚇作用?這個人或根本不會再想及量刑的阻嚇效果,而依然對場內動物作出不恰當行為;事件結果可能不變,是悲劇被揭發出來,只是判刑不同罷了。

筆者不是反對加重刑責,更非常認同量刑不純粹是用作阻嚇與懲罰,更是一種「教育意義」——讓公眾明白,動物作為生命,是不應被人類如此傷害;而至於動物是否有權利生存並「享受牠們自身的存在」,則是更高層次生命倫理的後話。但我們不可以單向地想,「高度」提升量刑,如同跌入了刑責迷思,就完全相信重判必然可以阻嚇所有罪行。

當然筆者明白,看到弱勢生命受虐甚至被殺,我們會憤怒,而坊間亦多有激動說法要重判施虐者。然而這或更像是「以暴易暴」的反撲,而不必然能夠認清問題所在;當然我們有需要作情感宣洩,但事後就更要多想,如何把情緒提升為思考防止悲劇再次發生的方案。

順利邨阿Miu受虐案件的缺口
為何筆者常要強調,在傷心與憤怒過後,有再進一步思考的必要?因為虐待動物案件,怒火未必讓人看清細節。舉一個七年前的例子,是2012年秀茂坪順天邨的街貓阿Miu,被青年聯群虐待,其中二人本來被判刑期十六個月,是同類案件在香港的最高判刑;但2014年初判刑後,到年中兩人上訴得值,一人獲減刑至十二個月,另一人則因為案件證據為電梯閉路電視片段,未能百份之百確認他就是乘搭電梯來往現場的參與者,所以得到脫罪。

這個案件當年哄動,是因為阿Miu重傷時,被拍下坐著吐血的照片,讓人我見猶憐,也痛恨施虐青年;問題正是,香港對於動物施虐案件,很多時就在憤怒的指罵裡,掩蓋了更應為人留意的缺口——那正是求情或可減刑,以至證據必需確鑿無誤,才可定罪。這對一般刑事案件是常識,然而對於動物受虐,我們得不到動物親身以人類語言作證,更沒有專業動物警察偵查與搜證;而法官量刑及辯方求情更只能借鏡之前案件,去考慮量刑——是次案件正是對照此前一宗有人用天拿水燒唐狗案件,判刑僅為八個月;是故阿Miu受虐至死,法官想及嚴重性與證據不足,讓犯人減刑至十二個月得值。

事件反映甚麼?一,是成立動物警察的必要,以強化動物受虐案件的查緝過程,是為還動物公道,也是阻嚇;二,是原來量刑的準則,別說是2012年案件,而是來到今日,也欠缺仔細清晰的「量刑指引」,致令當中有太多缺口,讓人感覺虐待動物隨時都獲輕判。對照今日浪舍事件,再連同漁護署的量刑修例,說十年又好,甚至提升到「死刑」似滿足坊間憤怒之言也好,其實審判都有過程,當中有調查,亦有昔日案例比對;一切都可以是判刑的變數,而不純粹是「量刑重罰」就可為虐待案件定奪。

收容場所量責複雜?
更何況,浪舍事件一定比順利邨阿Miu受虐,潛藏更多曖昧不清的地方,因為這涉及管有者責任,而正中漁護署修例的第二部份,牽涉「誰是管有者」,又「如何定義管有者」等等問題。漁護署提出的用語,是「謹慎責任」,而筆者也曾另文談及,那是根據歐美「動物福利法」,本來是為寵物業、屠宰業、農場動物、運輸及肉食、工作與表演動物、實驗動物及動物診所等等列明「被消費的動物」,如何可以得到善待;然而把同類邏輯放於香港,雖說是良好意願,卻一定看漏了眼,未必能處理野生動物、鄉郊動物,以至今次事件的收容所動物——即狗場貓場的管理[1]。

最為義工們擔心的,當然是他們平日多在街上照顧貓狗的做法,會被修例視為動物的管有者,而街上動物面對任何的生活或生存問題,都被看成義工責任,而隨時教他們誤墮法網;這個憂慮已被多次提出來,相信漁護署一定會正視。問題倒是,如浪舍事件的責任問題,除非證據全部指向唯一一個經營的、營運的,甚至是照顧者,否則其實責任誰屬?動物收容場地,一般除經營及營運者,還有參與當中的,受薪或義務的動物照顧者,要釐清「謹慎責任」誰屬其實不是易事,當中如同上文所言的「量刑指引」一樣,涉及「量責指引」,「刑」與「責」同樣要細文羅列。

為甚麼要羅列而不是「一網打盡」?因為動物收容場只是一個「模型」,類近「沒有主人的動物」所聚集的空間其實眾多,比如地盤、貨倉、車場,而那又必然要跟鄉郊動物區分開來,因為前三者或是人為的空間管理生成,也故意收留動物,尤其狗隻作保安之用,後者倒是郊野動物本來就生活在鄉間。人為管理的,自然應有額外條文定義照顧責任誰屬,而如果當中動物不被恰當對待,那又如何從涉事者的分工中,釐定不同的責任層次與程度?這就不純粹是一個「謹慎責任」,以及漁護署在上星期五的記者會上簡單講及以上場地,就可以讓人看懂責任歸誰。

更何況,收容所比如貓場狗場的營運,更涉及接收捐款、安排領養,以至當然是照顧、衛生、治療等等的動物生理問題;畢竟收容場所,是繼城鄉以及動物園之外,最矛盾吊詭的空間,因為一方面它是有心人營運以拯救無家動物的場域,另一方面它也像暫托中轉站,理應讓動物不純粹僅止於此終老,而更會聯結暫養或領養家庭,再而騰出空間照顧之後的無家動物。這個場地根本就是隨時間如同流動的、變化的,更絕有機會是資源有限的空間;它有自身的局限與協調,亦與對外義工、暫養和領養家庭存在著千絲萬縷關係,都不能純以「謹慎責任」壟統解讀。

小結:是時間繪出惠及動物的藍圖
近日看到不少言論,是網上有為浪舍場主說好話的人,都被針鋒相對,可見稍站於場主處境設想事件的人,隨時也是罪過。然而不能否定的,是罵者與否,都愛之深切;不過這更反映前文所言,狗場貓場一類的收容場地,都是複雜網絡,可見最後事件發生的責任誰屬,當然可說場主負有全責,但不能就此看輕管理者以外比如義工或參與者的角色。畢竟,「收容所」本身就是一個特別的概念,人為管理可以落差極大;而民間自主營運場地,與官方比如漁護署或愛護動物協會,又可以有多少協調而扮演更完善的網絡,為「流浪動物」做得更多,就值得從這次的「謹慎責任」說法,繪出更惠及動物的藍圖。

說到底「量刑重罰」,不是純粹洩憤式的刑期考量,更有其細節與教育定位,同時也要顧及大眾如何學懂與物有情,排拒暴力。至於「謹慎責任」,雖然說是「管有動物的人」要行之以責,但宏觀而言,那是全個城市的事,以讓香港人人知道,我們對動物生境有責任,更有情感,明白眾生皆有感知,而非任人魚肉的「死物」。這是時候因為浪舍影像,教你我激憤說過 「重判」之後,投入為眾生有情細想,合力改變香港的動物狀況了。

[1] 見拙文《如果動物福利算是「理想」……》,刊於立場新聞,2019年4月27日。

本地男子瘋狂捕捉野生動物 疑涉非法捕捉受保護穿山甲、香港瘰螈

【動物專訊】一名為「Packy Kin」的男子瘋狂捕捉本地野生動物,日前在「本地爬蟲繁殖交流會」facebook群組中上載多張所捕捉的「大守宮」(或稱大壁虎),更揚言是「抄家式收穫」,並稱用來「煲湯」。他在2016的相片中更有穿山甲及香港瘰螈的相片,疑涉及非法捕獵受保護野生動物。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助理教育主任林先生對本報表示,香港瘰螈是香港獨有的近危兩棲類動物,不應該在野外捕捉,否則會其種群造成絕種危險,「香港本地龜過去也因為大量被人捕捉,現在數量已經大幅下降」。他又強調,野生動物習慣在自然生態環境生存,捕捉牠們等同傷害牠們。

Packy Kin近日多次在寵物交易討論區中上載相片,顯示他在野外捕捉大守宮,有網民指不應捕捉牠們,Packy Kin即留言說「本身我都係捉一兩條養,其他影完相放翻!但我聽完你說……,我決定要捉晒為止!」又揚言要打那出言勸喻的網民。之後他便上載大量大守宮相片,指是「抄家式收穫」。

有網民在4月向漁護署投訴,得到的答覆是大壁虎並非《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中「受保護野生動物」,並指會調查相關人士有否違反法例其他條文,惟至今未有新進展。那網民對本報坦言,即使捉大守宮沒違法也應該譴責。

不過,本報根據他在facebook上載的相片,發現他涉嫌非法捕捉受保護野生動物及非法使用狩獵器具捕捉動物。

他在2016年6月13日上載了一張穿山甲圖片,那穿山甲未知是生是死,相片中有人戴上手套拿起穿山甲的爪,有人則留言說「真的假不了,勁呀,更都捉到」。另他在2016手10月27日及28日上載的相片中,曾有多隻香港瘰螈。穿山甲及香港瘰螈均屬於《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中的「受保護野生動物」,法例列明「任何人除按照特別許可證行事外,不得狩獵或故意干擾任何受保護野生動物」。

此外,他在討論區中上載的相片,則顯示以網捕捉大守宮,《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禁止以狩獵器具狩獵任何野生動物,狩獵器具包括網。

2016年的相片顯示有香港瘰螈

2016年的相片顯示有香港瘰螈

傳科大內地生拳打腳踢虐貓 騰訊指如屬實會終止其實習工作

【動物專訊】一名香港科技大學內地生懷疑拳打腳踢虐貓,內地網民vseacuvuenm日前在微博實名舉報同屋住的科大學生董怡萱虐待他所養的貓貓,更上載了多段影片顯示一名女子將貓貓倒立扯起,用手推打貓貓,甚至用腳踢貓。那網民指董怡萱在科大讀三年級,並於騰訊戰略發展中心當實習生。騰訊公司官方微博回應稱非常重視事件,正向舉報人及實習同學進一步了解情況,如核實,會終止該同學的實習工作,同時為她提供心理輔導。

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表示,片段中的女子在虐待動物,是非常嚴重的刑事罪行,如證實她為科大學生,科大校方必須嚴肅處理。他又強調在香港虐待動物是犯法,如事發地點在香港,警方應作出調查。

Vseacuvuenm在其微博稱他在4月27日到泰國旅遊,於凌晨1時至2時從家中的監視畫面發現董怡萱不斷追趕、毆打、踢踹他的貓數十次,甚至提著牠的尾巴不放下來,聽著牠慘叫達三分半鐘,又將貓關在貓砂盆里10多分鐘,將活動門抵住電視櫃又拿靠枕塞住縫隙讓貓貓無法呼吸,只能慘叫。他又形容董怡萱將貓掐住脖子按在沙發上,一邊自己發尖叫。

他即時按微信電話致電董怡萱想制止對方,但她連續按掉八通電話,之後才短訊回覆說「它先在我床上撒尿的,哈哈,打它算輕的了」,更指「你可以打我罵我但這貓我一定要打」,甚至叫對方「請你報警」。

Vseacuvuenm實名舉報後,騰訊的人事部門聯絡董怡萱,董怡萱則向他發短訊,說自己沒養過貓,「我打他是想讓我對它有威脅感,不要接近我的地方」,又指「可能我跟你對貓的感情不一樣,我之前沒把這件事兒當大事兒,你之前罵我我覺得是情緒我也沒太當回事兒」。

他又指中國動物保護法並不健全,就算有虐貓影片也未必立案,「法律約束不到的地方只能靠輿論的力量發揮波長」。

狗狗進入「浪舍」暫托後如人間蒸發 多名苦主貼相追尋狗狗下落

【動物專訊】亂葬崗狗場「浪舍」如人間煉獄,發現28狗屍及8貓屍,不少苦主在「浪舍」專頁上載相片追問暫托狗狗下落。不少暫托的狗狗是義工從水深火熱的環境和危機中救出,怎料卻進入了「浪舍」這個地獄。4個月大的狗B心心由義工在公屋管理處手上救出,進入浪舍後從此消息全無,事主李小姐多次要求探狗及領養均被拒絕。通州街橋底露宿者放養的狗狗兩姊弟因為漁護署多次捕捉,義工救起牠們,但去年11月進浪舍後,同樣音訊全無。他們只想盡快知道狗狗的生死,希望狗狗還有一線生機可以救回來。
去年4月,只得4個月大的狗B心心被公屋管理處捉到,義工得到消息後馬上營救,當時在附近街上的李小姐就趕過去幫忙跟義工一同帶狗看獸醫,但義工和她都無法暫托狗狗,所以向不同的狗場求救,最後經一名義工聯絡到浪舍,浪舍場主鄭生當晚將狗接走。
李小姐之後多次跟鄭生提出想探狗狗,但對方拒絕,根據whatsapp對話記錄,李小姐在5月10日提出想探心心,鄭先生回覆說:「新場尚在裝修中。暫未能開放,見諒!」當她問到何時可以出領養時,鄭先生則指「心心有嚴重恐懼症,會突然攻擊狗狗,非常護食,暫時未知幾時可出領養」。
她提到有朋友想領養時,他叫有意領養人士直接聯絡浪舍,並稱自己養了十多年流浪狗,超過200隻狗,覺得心心要經過長期調教才可領養。李小姐表示之後催過幾次,去年6月也跟鄭先生通過電話,對方說正搬場很忙,又指四周都在裝修很危險,會待裝修後才讓她去探訪,但一直沒有安排,直到現在狗場出事,她十分擔心心心的死活,「和他通電話時他的態度很誠懇,我信錯了他。他只有在去年4月時給我幾張心心的相片,之後一直沒有消息,如果牠沒事,現在應已是成犬。」
去年4月至今,李小姐多次追問心心情況不果,對方只曾在去年4月提供過這張相片給她。
鄭生一直拒絕讓李小姐探狗,又以心心「護食」為由,拒絕讓心心尋領養。
通洲街橋底兩狗姊弟原是露宿者放養的,十分親人和乖巧,但好景不常,政府早前清場趕走露宿者,漁護署多次出手要捉這兩狗,義工張小姐等人決定將牠們救起,然而在去年11月將兩狗帶到浪舍暫托後,兩狗便如人間蒸發般,「當日已不准我們進場看,之後問相片、影片和狗狗情況通通沒回覆,直到我們發爛渣,說沒消息便會有進一步行動,他才傳來兩張狗女的相片,但都不知道是何時及哪裡拍照的。」


一些義工們辛苦救起了狗狗,不斷尋找暫托都沒人答應,最終信任了這個鄭生,狗狗從此下落不明,他們均感到憤怒和後悔,只希望能找回可憐的狗狗。

【博客來稿】小海豚 Cleo 離世,海洋公園不會告訴你的五件事(文:Roni)

昨日 (28/4),海洋公園的一條小海豚 Cleo 離世。對於園方單方面公佈的資料,基本上,傳媒都照單全收及轉載。我想在此補充一下,這條小海豚的背景和故事。

Cleo 這條可愛的樽鼻小海豚:

1. 透過園方的 2012 年「自願性人工繁殖」計劃出世,所謂的自願性,其實是語言偽術 —— 訓練員利用獎勵(食物)去誘導海豚游往池邊,反轉身軀,並利用長長的膠導管,強行注入精子。

2. Cleo 的媽媽是海豚 Pinky,同樣出身在海洋公園的石屎缸,媽媽曾在 2013 年用鰭尾猛力撞向池邊,專家指牠精神受壓,出現自殘行為。但當時海洋公園指,Pinky 只是一時「貪玩」。

3. 海洋公園人員透露,當 Cleo 出世時,曾因失去方向感,險些撞牆身亡,在一班醫護人員協助下才逃過一劫。當時職員的回應,指 Pinky 媽媽的第一胎,沒有經驗照顧小孩。

4. 野生海豚平均可超過四十歲,去世的 Cleo 小海豚僅六歲。

5. 困養的海豚,無論由捕捉、運送、繁殖和表演,身心均承受巨大的壓力,除了懲罰式的訓練外,日常飲食更以「冰鮮魚」為食糧,故大多患有腸胃病,要依賴大量胃藥去維持生命。

請不要光顧水族館、不要再看動物表演!

Empty The Tanks 釋放海豚!示威行動 2019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578713509282084/?ti=icl

亂葬崗狗場28狗屍8貓屍 有狗狗伴化骨狗屍不肯走

【動物專訊】誰說動物無情?打鼓嶺亂葬崗狗場「浪舍」被揭發恐怖虐待動物,愛協督察在兩日搜救行動結束後披露場內煉獄慘況,多達146頭動物,倖存有74隻活狗和36隻活貓,還有28具狗屍和8具貓屍,死亡貓狗大多已化骨及困在籠中。現場消息指,在拯救過程中,最讓大家心痛難受的一幕,有一隻唐狗一直緊緊倚傍在一具頭部已化骨、只餘下手腳殘肢的狗屍旁,一直不肯走,原來牠在守護著這已死朋友,寸步不離,令現場人員心酸不已。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督察吳縣勲在晚上行動結束時對記者表示,現場環境十分惡劣,沒有清水,滿地糞便和尿,更有一些籠內有屍體已腐化成白骨,空地上也有骸骨,臭氣熏天。他表示,74隻活狗和36隻活貓已經救走,部分遺體會交由漁護署驗屍搜證。

對於有義工及市民想接回暫托於浪舍的狗狗,吳督察表示有10具遺體有晶片,會盡量安排狗主認回遺體,至於其他活狗,他呼籲相關義工及市民盡快致電漁護署提供狗狗資料,以便認回那些狗狗。

現場消息指,場內多具屍體情況令人心酸,其中有隻唐狗緊緊伴在一具頭部已化骨的狗屍,不肯離開,相信那狗屍是牠朋友,牠不肯離開,想一直守護這個已死的朋友,在場人員看到這情景都十分傷心難過。

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對於今日狗場內發現數十隻貓狗屍體感到非常痛心,坦言:「難以想像他們生前承受了多少痛苦、驚謊,以致最終在痛苦掙扎下死亡。」鄺俊宇已去信漁護署署長,要求署方及愛協盡力拯救每一條被救出的動物生命,不要人道毀滅任何一隻動物。他特別提到從義工口中得知,今日漁護署捉走了十多隻在場附近的狗隻作證物,他希望署方也醫療及拯救這些狗狗,以免他們逃出一個鬼門關,再走進另一鬼門關。

鄺俊宇昨日亦親身到現場了解該狗場情況,坦言看到現場環境心痛及心情沉重難過,盼望政府盡快檢討動物福利法例,好讓更多動物福利得到保障。

現場消息: 最少30具貓狗屍體 動物煉獄: 狗媽抱B擁監生餓死籠中

(跟進打鼓嶺亂葬崗狗場事件) 打鼓嶺狗場浪舍被揭發恐怖虐待動物,漁護署及愛護動物協會今日繼續進行拯救及搜證工作。據現場消息指,現已最少發現30具貓狗屍體,有知情人士形容狗場猶如動物煉獄,非常殘忍,慘不忍睹,當中被發現的屍體許多已變成白骨。

據知,拯救人員現已找到屍體已有30具,令人感到難過的是,每個籠均有屍體,而且各籠均沒有水盆或糧兜。其中一個籠內更擺放了一狗媽媽與狗BB,兩屍體相擁而死,屍體已變成白骨,籠內沒有任何水或糧,知情人士估計狗隻是被監生餓死。

「最令人難過的是,估計因太飢餓而有狗食狗情況,部份籠內白骨已變成皮毛,更有是狗母親連同狗BB一起死在籠內,而籠內卻無水盆及糧食。」該知情人士形容,多年來均沒有見過如此殘忍的場面,質疑該場主「動物收了,根本沒有想過養,因為籠內連水盆及糧食盆也沒有,屍體遍佈各籠,已經盡變白骨,有些更已變成一層皮。」現場人士質疑,事件質疑是否有人想將動物監生曬死或餓死。

死的情況令人心痛憤怒,狗場內的環境更令人嘔心。現場消息指,入邊放滿的水非常污濁,每一盆水都有上千上萬條蚊及蛆蟲,非常嘔心,根本不能給予任何動物食用。而每一具動物屍體均有大量蚶蟲及鳥蠅在吸食中。而場內雖然有大量市民贈送的物資及狗糧等,卻被放置一邊。

打鼓領亂葬崗狗場發現多條狗屍  義工心急欲救回狗狗

《動物專訊》打鼓嶺坪輋一個名為「浪舍」的狗場,被多名獨立義工揭發懷疑虐待動物,日前用航拍發現場內如亂葬崗般,環境惡劣。警方、漁護署及愛協終於三時左右成功進入場內,現時暫救出十多隻狗狗,估計場內尚餘數十隻救等待救援。約七、八名義工到場盼找回曾經交予這狗場的狗隻,惟警方指狗隻已列為證物,不能移交,警方暫時已替現場義工登記有關他們狗隻的晶片號碼,以便將來有關機會領回。

另外,現場所見,漁護署及愛協的拯救工作仍然繼續,但由於環境極為惡劣及所涉及狗隻數目不少,估計救援工作仍會持續。加上現時開始落起大雨,預計對救援來說更加困難。有義工提供片段予本報,從片段所見,明顯有兩隻狗已經死亡,被困在籠內,情況令人心痛。本報稍後再跟進最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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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動物報 #狗場 #恐怖狗場 #殘酷對待動物

 

鄺俊宇聯同NPV麥志豪5月中辦大遊行 爭取全面動物福利法

【動物專訊】政府今日展開修改《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諮詢,引入「謹慎責任」,及提出增加虐待動物罪行的刑罰等,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認為現時爭取全面《動物福利法》是刻不容緩,會與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於5月19日舉辦「十年一仗,為動物發聲!誓爭《動物福利法》大遊行」。麥志豪強調,政府現時只就虐待動物修例並不足夠,但大家在這三個月諮詢期中要努力爭取更仔細的「謹慎責任」細節,以及爭取將虐待動物的最高監禁刑期由3年提升至10年。

鄺俊宇表示,虐待動物事件無日無之,加害者往往只被判很輕的刑罰,甚至因動物不懂人語,無法落口供等荒謬理由,而令一些施虐者逃罪,他贊成將殘酷對待動物的人士罰則提升至監禁最少10年。他亦贊成漁護署藉著今次檢討廢除一些不合時的舊法例,同時引入一些與時並進為動物福利設想的法例。

他舉例指,如現時動物的擁有人有權要求漁護署毀滅正在霸押的動物,漁護署在諮詢文件中提及會取消此法例,鄺俊宇是非常贊成,更認為漁護署應同時檢討目前對動物人道毀滅政策及程序,並開放予更多公眾人士有機會領養被棄的動物。

他又認為,若漁護署有心執法,也應乘時機增設常規的「動物警察」,以補漁護署執法人員人手不足問題。他說,現時22個警區已設動物專隊,他期望保安局可將其升格,專責處理虐待動物案件。

他強調,政府已多年來沒有更新有關動物法例,而今次修例是非常重要,他從十多年前一直爭取成立動物警察及修改目前對動物的保護法例,形容是「十年堅持,這一次我們不容有失。」所以他首度結集,號召所有愛護動物的朋友走上街,將會是香港爭取動物權益歷史上的一個關鍵日子。

麥志豪則表示,政府今次並不是提出動物保護法,也不是改善動物福利,只是修改《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中不合時宜的法例,「修例一定是好,特別是引用謹慎責任十分重要,但並不足夠」。他強調,這三個月諮詢期大家要先主力研究「謹慎責任」的細節,並努力爭取將虐待動物的最高監禁刑期提升至10年,然後大家要繼續爭取政府就動物保護法立法,包括檢討人道毀滅機制。

十年一仗,為動物發聲!誓爭《動物福利法》大遊行詳情

日期: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2:30集合
地點:遮打花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