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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尋狗狗!老狗狗Stinker走失 曾被遺棄漁護署

【動物專訊】曾被人遺棄的老狗狗Stinker,由Hong Kong Dog Rescue救出後本已獲得安享晚年的生活,但牠前日(3月23日)下午在清水灣的家門走失,視力和聽力不好的Stinker很難捱過流浪生活,HKDR發出呼籲急尋狗狗,如發現請聯絡Caroline (53460588)。

年屆14歲的Stinker去年中被前主人於漁護署遺棄,HKDR將牠救出,當時牠瘦得皮包骨,還有惡臭,但只因為前主人一直沒有醫治牠的皮膚病,牠當時累得只想躺在咕臣中,估計牠過去大部分時間都在籠中生活,而前主人則經常返中國內地工作,疏忽照顧牠。

經過HKDR和暫托家庭的照顧,Stinker不再有惡臭,體重正常,還變得開朗很多,還找到人願意帶牠入屋安享晚年。

但好景不常,牠前日(3月23日)下午5時多因為家門打開了而走失,當時牠身上有黑色頸圈,最後被人目擊的地方是在清水灣銀線灣銀泉徑。Stinker的視力和聽覺都很差,流落在街上恐怕會遇到危險,如發現牠的蹤影,請致電聯絡Caroline (53460588)。

【博客來稿】不如我們從頭來過⋯⋯罷去海洋公園?(文:Roni)

《春光乍洩》,一齣 1997 年以同性戀為材的賣座電影。戲中,張國榮飾演「何寶榮」,梁朝偉飾演「黎耀輝」,兩人為尋覓茶几上花燈的伊瓜蘇瀑布,共赴阿根廷。

於是乎早前,海洋公園重塑該電影的經典場面與對白:海馬標誌下,兩位穿上孖煙通的同志佇足相擁,山盟海誓相約看「可愛動物」。這則廣告,幾近獲得網民一面倒的掌聲,大讚園方思想前衛、多元包容。老實說,整個正面的輿論氛圍下,任憑再大的膽子,誰敢跳出來,批評公園政治不正確?

可是,頭盔還是先戴妥,我的立場並非「反同」,而是對於香港人不加批判,支持公園廣告,我是感到不智,某程度,甚至有點不齒。為什麼?大家要理解,平權運動的精神,是出於對弱勢的關顧,而背後價值就是自由和平等,哪管是社會爭取同志平權、性別平權,還是種族平權運動也好,很多時,大家往往忽略的,反而是一撮「非人類的弱勢」 —— 動物,即是物種的平權。

園內的海豚,不像戲中的何寶榮、黎耀輝的任性,卻自少與大海的侶伴分離,被抓進公園。沒有戀愛的自由,更被迫人工授精;沒有自由的意志,一天四場的海豚表演;沒有肉體的自由,吃冰鮮魚、吃胃藥,每天懲罰式的花式表演訓練。這邊廂,一間消費動物的機構,自70 年代成立以來,一直困養動物展示、勞役動物表演,娛樂公眾,漠視動物的基本權益。那邊廂,廣告中的兩位同志,相約海洋公園去消費另一班弱勢 —— 動物。聰明的香港人,試問這則廣告開的玩笑,會不會太過諷刺?

據統計,全球同志的人數有約近 3 億,年度消費則超過 1.1 兆美元。在商言商,具消費潛力的所謂「粉紅經濟」,不僅對企業帶來巨大收益,更建立品牌形象,每則廣告的效益,固然是經過市場策劃的計算。然而,我們若然盲目容許粉紅革命、同志平權運動,透過消費動物的行為,去提倡平等理念,那根本就是違反平等原則、本末倒置的經濟模式,老實說,那早早已失去運動的本質和意義。

《春光乍洩》於戲終,黎耀輝來到象徵自由、沒有痛苦的伊瓜蘇瀑布,而不是一所囚禁靈魂的監獄。他說:「雖然兜兜轉轉走了很多冤枉路。我終於來到伊瓜蘇,我覺得好難過,因為我始終覺得站在這個瀑布下面應該是兩個人。」

何寶榮,兜兜轉轉,最終還未赴約,來到伊瓜蘇瀑布。我覺得,戲中的何寶榮,其實就是動物。

《情常在》上公屋後仍不離不棄的黎伯與狗狗Maple

成為狗狗主人,是一生一世的承諾,無論順風逆境,不離不棄。在天橋底露宿生活多年的黎伯,兩年前獲社工協助下上公屋,他不懂得申請養狗狗,唯有每天都回到天橋底陪伴養了12年的狗狗Maple。熱心市民Jesper和Albert早前知道了黎伯的情況,決定幫他申請伴侶犬資格,又帶Maple看獸醫,治好牠後腳的腫瘤。黎伯也希望Maple能夠「上樓」,「讓牠舒服些,安享晚年。」

已屆70歲的黎伯曾經做過看更、送貨等工作,20多年前第一次養狗,那時他在送傢俬,看到有隻流浪狗很可憐,便收養了牠。他至今養過五隻狗,都是被遺棄街頭的可憐狗狗,「試過有個人走過來說那隻狗其實是他以前養的,只是上公屋帶不走就遺棄了。」

估計已15歲的狗狗Maple也是在街上被黎伯「收編」,「12年前我帶幾隻狗散步,經過地盤見到牠趴在地上望住建築材料,之後我又再見到牠,見牠這麼乖,就問牠我養你好不好?牠沒有反抗,就被我帶回去養。」

Maple十分忠心溫馴,雖然會有些護食習慣,但在黎伯眼中牠是充滿可愛優點的小女孩,不會和其他狗打交,也不會對人發惡。黎伯也是負責任的主人,很早便幫Maple絕育,帶牠看醫生時,獸醫知道他養流浪狗,都會豁免診金,只收藥錢。

兩年前黎伯在社工協助下上了公屋,他不知道原來可以申請養狗,所以每天都會回到天橋底陪伴Maple,而Maple後腳有腫瘤,行動不便,行走一段路便要停下來休息。幸好,他們遇到了熱心人Jesper和Albert。

Albert表示,在今年2月10日去救一隻被鐵絲網勾住的失狗時,在愛協的車尾遇到Maple,原來愛協見Maple後腳有病而帶走牠,並從晶片找到主人黎伯,他才知道黎伯與Maple的故事。

Jesper知道黎伯的意願是照顧Maple至終老,他們即安排Maple看獸醫,並找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幫忙替黎伯申請養伴侶犬的資格。Maple雖然估計已15歲,但獸醫說牠的身體仍很健康,只是後腳有瘤要做手術,反映黎伯過去雖然露宿街頭,但一直都將最好的都給予Maple。

Maple日前完成切除腫瘤手術,目前在元朗一間民宿休養。黎伯也希望能夠讓Maple成功「上樓」,讓牠可以安享晚年。

 

 

狗主注意!Hill’s回收部份批次罐頭狗糧 疑含過量維他命D損害腎臟

【動物專訊】全球最大的寵物食物公司希爾思前日(3月20日)公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有四十四款罐頭狗糧含過量維他命D,需要緊急回收。香港希爾思寵物食品(Hills)在網頁亦出了通告,香港有受影響批次,而若寵物主人或獸醫診所有任何疑問,可聯絡HILL,電郵為hills_enquiry@leelung.com。

據美國FDA通告指,若狗隻攝取過量維他命D,會對腎臟做成影響。而Hills已是繼二月以後,第二次宣佈需回收狗糧。Hill’s 則在其網頁指經調查後發現是供應商出錯,並指有關批次的狗糧主要批發到寵物店及獸醫診所。

Hlills香港指在網頁上稱「因維生素D可能有含量過高之疑慮,希爾思更新自願性回收犬用罐頭產品訊息。此次更新起因與前次維生素預混料有關。請見下表更新的犬用罐頭產品回收明細,此表於2019年3月22日更新兩項犬用罐頭產品。

相關回收批次資料可瀏覽Hill’s網頁:https://www.hillspet.hk/en-hk/productlist#list

漁護署覆立法會指隔離泰國狗狗「不可行」 稱貨船船長已簽放棄狗狗權利聲明書

【動物專訊】漁護署昨去信立法會為處死誤乘船來港的泰國狗狗的做法辯護,指瘋狗症有長的潛伏期,隔離的做法「並不實際可行」,又指該貨船船長「已簽署放棄該非法輸入狗隻權利的聲明書」。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指漁護署沒回答最重要問題,就是為何不選擇隔離六個月時間觀察再作決定,而選擇即時人道毀滅。

麥志豪又指,漁護署要求貨船船長簽署放棄狗隻權利的聲明書是「打茅波」,因為那船長根本不是狗主。

動保組織「愛動物 零虐畜」則在星期日(3月24日)發起遊行,反對政府撲殺動物,為枉死動物鳴冤,下午二時半在銅鑼灣東角道地鐵站D1或E出口集合,遊行到中環遮打花園。

漁護署昨日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回覆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許智峯及葛珮帆有關泰國狗狗被殺的質詢。

漁護署文件指:「基於狂犬病有長的潛伏期、受狂犬病感染動物在潛伏期間不能靠臨床病徵診斷,以及在活生動物上沒有有效的測試方法可排除狂犬病,隔離動物一段時間以排除其是否感染狂犬病並不實際可行。」文件又特別提到,「該艘貨船船長已簽署放棄該非法輸入狗隻權利的聲明書並交給本署人員。」

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指,漁護署對立法會的答覆,並沒有解答最重要的問題,就是為何不選擇將狗隔離半年,而是即時決定人道毀滅,「人道毀滅不是唯一的方法,你可以隔離六個月甚至更長,去尋找狗主看有否健康證明等,現在你寧願犧牲一條生命,就是為了不想做更多工作。」

他表示,漁護署聲稱人道毀滅泰國狗狗是因為擔心有瘋狗症,但從漁護署的行動看,顯示動機並非是懷疑狗狗有瘋狗症,否則一定會做更多工作,包括了解船員有否被感染、聯絡泰國當局交代有關瘋狗症風險,以至為狗狗及與狗狗接觸過的人士進行測試等。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研究,狗狗感染瘋狗症後的潛伏期為數日至數個月,而病毒只有在發病前幾日開始才有傳染性。

領養人一個月內離奇走失兩隻貓 義工憂兩貓凶多吉少

【動物專訊】一名領養人Jacky Wong被揭短短一個多月內接連走失兩隻貓,他在2月11日走失了領養兩星期的貓貓「小納米」,聲稱咬爛窗網走失,至3月17日他又被揭走失了領養8日的貓貓「小灰貓」,並稱懷疑是從窗罅走失。知情義工指事件疑點重重,例如Jacky Wong在領養「小灰貓」後第三天便去了韓國旅行,又沒通知家人朋友照顧貓。義工擔心「小納米」和「小灰貓」已凶多吉少,揚言會追究。本報至截稿前未聯絡到Jacky Wong回應。

本報早前也報道了小納米走失的事件,小納米是在停車場生活的街貓B,4個月大時由義工救起,但在領養人Jacky Wong位於深水埗南昌街的家中生活了兩星期,便在2月11日走失,Jacky Wong稱貓貓咬爛了鐵窗網走失。當時義工郭小姐等相信貓貓真的是走失,四處尋貓,至今沒有蹤影。

直至前日有義工在facebook發帖揭露原來Jacky Wong日前又走失了另一隻新領養的貓貓「小灰貓」,又是指懷疑因沒關窗有窗罅而走失,那義工指短短一個多月內在同一人發生兩次走失貓事件,當中一定有問題,「真的很心痛米米和小灰喵不知曾受了什麼樣的對待,經歷了多少痛苦~!」

知情者對本報透露,小灰貓和小納米一樣曾是街貓,小灰貓獲救起絕育時只得五個多月大,住了一個月後於3月9日由Jacky Wong領養,當時Jacky Wong並沒有透露自己一個月前曾走失貓,否則義工不會讓他領養。

直至3月15日,義工得悉Jacky Wong走失過小納米,見情況不對,即致電對方想先接回貓貓,怎料Jacky Wong原來在領養貓貓後第三天,即3月11日便去了韓國旅行,並聲稱其姊會照顧貓貓,但離奇的是其姊在小灰貓失蹤後對義工說從不知道Jacky Wong領養了新貓。

義工其後約了Jacky Wong 在3月17日接回小灰貓,但Jacky Wong當天突透露小灰貓走失,懷疑是在窗罅中逃了出去。

知情者認為事件疑點重重:「為何你一個月前才走失了貓,會有心情再去領養貓?如果你真的愛貓,為何會在領養後三天便去了旅行?而且沒有告知家人朋友去照顧貓貓?」

他擔心小納米和小灰貓都凶多吉少,並表明兩貓的義工都會追究,並希望其他義工也將Jacky Wong列入黑名單,不要再將貓交給他。

鴿鴿在住宅冷氣旁生蛋 住客上網求助驅趕方法

【動物專訊】一隻懷孕了的鴿鴿日前飛到一個住宅的冷氣旁,有網民在facebook發帖指他妹妹害怕見到鴿鴿,聲言「我妹快被嚇死」,求助問有沒有方法驅趕鴿鴿。那鴿鴿最終生了一隻蛋,有留言者擔心鴿蛋如何處理,那網民則透露,有朋友有意收留白鴿和鴿蛋,現正商討中。香港觀鳥會Johnson則呼籲不要干擾鴿蛋,「其實只要你忍兩三個月,雛鳥成長後便會離開。」

那網民在昨日發帖,徵求隔著玻璃驅鴿的方法,多名留言者指鴿鴿在窗外不會影響到他,但他指他妹妹見到白鴿如見到青蛙一樣驚恐,又指白鴿會大便引起細菌,有留言者則反駁指冷氣不會將窗外細菌倒流室內。

那網民又指曾找管理處看,對方說要找人鎅玻璃處理,至今日他說鴿鴿生了蛋。從相片顯示有蛋在冷氣旁,但鴿鴿不見蹤影。對於如何處理鴿蛋,那網民說「而家搵咗朋友仔佢好似有意願收留。」

香港觀鳥會Johnson表示,當雀鳥生下了蛋後,不要干擾鳥蛋,否則可能會令雛鳥夭折,「其實只要你忍兩三個月,雛鳥成長後便會離開。」他又指,鴿鴿和一般雀鳥不同,只會簡單放一些樹枝或雜物已是一個鳥巢。

【博客來稿】港府疑濫用法例殺狗及違反基本法 漁護署恐惹國際仲裁(文:動物友善政策關注小組(AFA)主席二元)

漁護署分別於3月11-12日接獲求助,指一艘從泰國駛至本港的貨船上發現狗隻,船長要求署方協助及接收。後來在沒有發現該狗隻身上有植入晶片、健康證明文件及醫療紀錄,及未夠24小時內,署方獸醫便處死該狗隻。

事發後第2日,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向署方問:「是否懷疑有狂犬病狗隻就要即死?」

對方答:「不一定,要視乎情況。」

然而翌日,食衛局長陳肇始卻謂:「漁護署是根據既定守則處理事件,以保障公共衞生。」

以上兩段發言,是否透露了出錯?漁護署的隔離措施起不到作用嗎?或濫用什麼程序?及因哪幾條法例,在此不妨分析,以助市民理解政府以何種手法處決泰國狗狗-Heaven。

首先,所謂「處理」狗隻,當中離不開以下3種法例:

第1種,引用法例139章A:《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

– 如屬在動物或禽鳥抵達香港前未有發出特別許可證的情況,高級獸醫官亦可作出上述指示,以便決定應否發出特別許可證准許該等動物或禽鳥停留在香港。

第2種,引用法例167章:《貓狗條例》

– 一般應用於無管束狗隻(但當中法例並無指明海外或本港),相關條例是指貓狗被捕捉後,覊留最少4日,署方可以人道毁滅該狗隻。

第3種,引用法例421章:《狂犬病條例》

– 特准人員如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動物有以下情形,可將牠毀滅 ——

(a)屬違禁動物;

(b)患有或可能患有狂犬病;或

(c)曾接觸患有狂犬病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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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以上3種,大家可能會發出3個疑問:

1)以上3種皆沒有提及署方可以在24小時內處決動物啊!

2)議員向署方查詢:「是否懷疑有狂犬病狗隻就要即死?」,對方答:「不一定,要視乎情況。」即是什麼意思?

3)漁護署於(3月14日)晚上回覆傳媒指:「當局會檢視處理有别於一般非法入口動物的獨特個案時的程序。按現時政策當局應觀察狗狗不少於4天才作『處決』決定,只適用於本地的流浪動物,並不適用於非法進口的動物」。這話又到底是什麼回事?

事實上,泰國狗狗被處決是被署方引用了第421章:《狂犬病條例》,而不足24小時內殺滅,是一種程序。

那為何署方又答:「不一定(殺滅),要視乎情況。」筆者相信是指,署方不一定要引用第421章:《狂犬病條例》,可以引第1種,即引用法例139章A,高級獸醫官亦可作出上述指示,以便決定應否發出特別許可證准許該等動物或禽鳥停留在香港。

那末,Heaven即可免死。

說到這裡,於是大家又可能霧起了疑問,獸醫為何引用《狂犬病條例》?

筆者在這裡不妨大膽猜測最大可能是,獸醫慣性歸類事件,便以走私動物去做決定,而不納於走失,而且船來自泰國,即屬於狂犬病地區的第三組,於是便斷然處死泰國狗狗-Heaven。

對!是慣性,而且程序上跟足指引。署方獸醫表面上無做錯,但並沒有考慮該狗隻是有主人,而且來自海外,對方是有可能以國際仲裁形式控告及向香港政府,抵觸基本法第6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權,而作出索償。

因世界大部份的法例,寵物或禽畜,皆可視為每個人的私有財產(包括香港和泰國),而狗隻沒有晶片,並不代表沒有主人(泰國也沒有法例強制狗隻要植入晶片),所以署方和局方以該狗隻沒有晶片為由,並不構成任何理據去撲殺狗隻。

最後筆者希望做一些持平,及不要傷害兩個地方國家愛護動物的人民期望下的事,是我個人認為,如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一方,沒有合理解釋為何不引用另一條法例去保住隻狗Heaven的性命,其實是一種誤用或濫用法例的做法,繼而形成今天無法逆轉的局面,署方便需要「交人頭」(「交人頭」意思是解僱決定施以人道毁滅毒針的獸醫)及向該Heaven主人道歉,甚至賠償了。

港義工引述漁護署承認泰國狗主身分 倘領回狗屍會火葬善終

【動物專訊】誤乘船來港被漁護署處死的狗狗,屍體仍由漁護署保管,協助泰國狗主的香港義工Cliver今日表示,雖然泰國狗主沒有狗狗生活相片,亦沒為狗狗打晶片,但由於情況特殊,與漁護署商討後,署方已接納在沒任何畜養證明下,承認泰國狗主是唯一畜養人。她表示漁護署已確認文件,今日下午三時會與狗主家姐接狗狗到善終公司。
等待署方確認,便可以領回遺體火化善終。本報正向漁護署了解情況。
漁護署昨日表示,報稱為該狗隻登上貨船前的畜養人的代理人已與該署聯絡,表示希望領回狗隻屍體並安排善終服務。該署會在代理人出示該狗隻於登上貨船前被人畜養的證明,以及代理人獲授權的證明後,與代理人商討後續安排,現正等候代理人回覆有關資料。
協助狗主的中間人Cliver在「四條腿街坊福利會」facebook專頁發帖,表示漁護署接納在沒任何畜養證明下,承認身處泰國的狗主是唯一畜養人,因為泰國人沒習慣特別為動物拍照留念,泰國政府亦無任何法例要求為狗隻注入晶片,狗主亦無任何關於狗狗的醫療証明,Cliver向漁護署力陳情況與港不同及這事件的特殊,漁護署最終接納。
Cliver表示,已將授權文件交予漁護署,今日下午三時會接狗狗到善終公司。

泰國動保團體追究漁護署殺狗事件 促公開解釋

【動物專訊】泰國狗狗誤上貨船來港被漁護署殺害,本已在為迎接狗狗返回泰國而準備的泰國動保團體Watchdog Thailand表明會追究事件,認為不應在沒作身體檢查下便處死狗狗,要求漁護署解釋為何沒有聯絡泰國動保團體或政府便倉促殺死狗狗,Watchdog Thailand的法律部門亦正研究事件細節。

Watchdog Thailand昨日接受泰國電視台TNN24訪問,Watchdog Thailand代表Paew Pirom質疑漁護署指四日時間不適用於非法進口動物的說法,是在今次事件後才加上去,又質疑漁護署在未經任何調查下,如何證明狗狗是來自瘋狗症疫區。

一直關注及跟進事件的泰國動保團體Watchdog Thailand,本已開始進行狗狗返回泰國的準備工作,包括聯絡了當地的大象保育團體資助運輸及手續費用,並為狗狗尋找狗主及領養人,但想不到狗狗這麼快被殺,很多泰國網民都在Watchdog Thailand的facebook專頁留言說很傷心,還以為狗狗可以回家,質問為何要殺了牠。

身在泰國、與Watchdog Thailand合作的澳門人張小姐對本報表示,Watchdog Thailand會追究漁護署殺狗事件,現時正收集資料,以證明有人已向漁護署提出會為狗狗負責,質疑為何漁護署沒有按程序觀察四天,讓狗主或為狗狗負責的人去聯絡漁護署及接回狗狗。

張小姐表示,Watchdog Thailand會透過輿論及向泰國政府求助,要求漁護署解釋殺狗決定及作公開道歉。

泰國網民反應:

做法有錯!如果漁護署是這樣處理事情的話,香港政府應要除去這個部門。浪費稅收。

不要找藉口。許多人已嘗試多次聯絡他們,但他們沒有回應。他們太殘酷了!我譴責漁護署!絕不讓此事不了了之。

漁護署實在是太沒有人性了!我並不是譴責整個香港,可是我一直以為香港是一個文明的城市,但原來香港只有經濟和環境發展了,人心還是很落後。

本來我打算去香港的,現在我需要重新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