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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末雪事件重現 西鐵疑撞死狗!

未雪沉冤未雪,港鐵還牠一個公道,現又再撞死其同類。 香港動物報圖片

《動物專訊》繼去年末雪慘被撞死事件發生後,港鐵聲稱日後會小心處理及尊重動物,港鐵今晚再突然公佈有狗隻死亡。由於狗隻屍體是在錦上路站的高架橋上,懷疑是西鐵線列車撞死了牠。雖然港鐵有召愛協及漁護署到場,惟狗狗已證實死亡。

港鐵剛剛發出新聞稿,指今早發生了一事件可能引起公眾關注的事情。港鐵指,在早上約五時五十五分,一列開往屯門站方向的西鐵綫列車,在錦上路站及 元朗站中間的高架橋上,車長向車務控制中心報告懷疑有狗隻在路軌旁。隨後,列車一路慢駛,並通知漁農自然護理署及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提供協助。

港鐵稱,在上午約六時二十五分經搜索後,職員並無發現狗隻,列車服務逐步回復正 常。惟上午約九時二十分,另一西鐵綫車長向車務控制中心表示,見到有疑似狗隻在錦上路站路軌旁,但職員並無發現狗隻,列車於九時四十分繼續回復正常服務。但於早上約十時,職員卻在錦上路站及元朗站中間的高架橋上, 即首次報稱看見狗隻的地點工作時,發現狗狗原來一直藏於路軌旁邊緊急疏散通道底部的一個空間,惟小狗已慘無生命跡象。港鐵聲稱,非常關注狗隻如何進入路軌的範圍,並安排職員詳細檢查西鐵綫沿綫的圍欄。

惟有愛護人士質疑,職員未有認真找回狗狗,最終狗狗慘在原來位置的避難處死去。估不到事隔不足一年,末雪尋冤未雪,又有小狗慘被港鐵撞死。這種不尊重生命的機構,處事方法,令人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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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動物報  #未雪事件重現 #末正 #撞死狗狗 #慘死 #憤怒

公居狗主為狗狗爭取居住權 有狗主被房署捉狗嚇到顛

一群公屋居民爭取狗狗的居住權。 二元攝

 

小狗也是生命,為何不能留下?  二元攝
小狗也是生命,為何不能留下?
二元攝

《動物專訊》公居住戶的狗狗沒有居住權的法例,雖然在七十年設立至今,已不合時宜,但房署依然以狗狗住在公屋內作扣分制,不少狗主為留低狗狗,唯有飽受房署威嚇,有狗主更因而患上精神病。「爭取公屋、居屋合法飼養犬隻狗組」今日發起靜坐活動,約有六十名公屋狗主出席,要求署方讓狗狗留低。

記者︰二元

facebook群組「爭取公屋、居屋合法飼養犬隻」的網上群組,向房屋署署長應耀康遞交請願信,內容講述該群組開設的宗旨是希望聚集所有愛狗、愛動物的人士一同參加是次爭取公屋、居屋合法飼養犬隻的活動。

群組指,不論政府屋苑或私人住宅的愛狗人士都希望可以為狗狗爭取一個公平、受關愛的機會,故建議廢除不合時宜的動物條例;從而鼓勵減少棄養,希望教育下一代珍愛生命的概念。「 我們明白即使有任何苦衷也好,公屋、居屋飼養犬隻的而且確是違規;無論是什麼原因也好,公屋、居屋用戶偷養寵物便是不對,所以我們不會責難 貴署嚴令執法,亦認同已被捉拿的個案應該繼續依從現有條例處理。但我們對最近 貴署不分日夜作滋擾的搜查方式感到十分遺憾。」他們指房署的滋擾手法不但影響狗主, 更為非狗主住戶帶來不必要的騷擾,令各住戶也備受精神壓力,他們甚至收到有精神病紀錄的狗主向其群組求助。

請願信指,「於現今社會,狗不只是寵物,更是人類的好朋友。香港生活壓力大,很多市民選擇飼養寵物作伴,狗更是一些獨居長者很依賴的最佳良伴;可惜現時香港的動物福利條例比其他鄰近地方相對落後。香港是國際都會,但仍然有很多狗甚至連一片瓦頂也沒有。 事實上,寵物本身不是問題,問題的根據來自狗主負責與否。」

他們知道在香港有很多好心人很有愛心、很想幫助流浪犬,無奈香港社會大部分人不能自資置業,而這大部分人佔香港人口的大多數;現有條例限制了公屋、居屋用戶認養,令可以幫助認養流浪犬的人數大大減低。「試想想如果更多人認養、為寵物做絕育,街上流浪犬自然減少,社會問題也得以緩衝解決;而漁農處也可減少工作量。只要 貴署做好規管、養狗住戶自律,則飼養犬隻不會為鄰居造成滋擾;希望 貴署能重新檢討公屋、居屋的養狗條例,達致人狗共融,以規管取締禁養。 」

群組建議,房署讓狗主養狗可加入多項規管措施,包括要求所有狗隻必須領狗牌, 所有養狗住戶需要增加清潔費、罰款及清潔費,以監察屋苑內狗主有否盡狗主責任,另興建狗廁所、增加糞便垃圾桶等 管理處需定時巡查等措施。若是親身發現狗主沒有盡責清理寵物糞便,應立即發出書面警告,若超過三次警告狗主應罰款港幣15000元、另扣3分。

另可規定養狗住戶外出時必須為狗隻繫上狗繩,並確保犬隻於狗主控制能力範圍以內,否則扣3分 四、

若養狗住戶被投訴單位發生惡臭,經氣味測試器屬實後,應罰款港幣1500元、另扣5分 五。

養狗住戶需負責清理狗隻便溺﹕小便需加水稀釋,大便需包好及棄置於糞便垃圾桶內。一旦發現未有妥善處理,應罰款港幣3000元、另扣5分

若養狗住戶被投訴單位傳出狗吠聲等嘈音問題,經查證嘈音超過既定分貝及時間長短限制,應扣5分

若養狗住戶被發現疏忽照顧犬隻以致其他寵物或其他人受傷,養狗住戶除需以個人名義負擔法律責任外,應扣8分。針對虐畜問題的監管不應只限於養狗戶,任何住戶一經發現有虐畜問題,應扣15分。

同時,政府也可在財政方案中若有減租免差餉措施,養狗住戶將不獲享有,直至狗隻安享晚年,但必須由獸醫/法醫等專業人士證實狗隻逝世非人為傷害或疏忽照顧所致。

發起人指,他們希望狗狗能留下原因為﹕希望狗狗不被棄養,認為狗狗享有生存的權利和空間(除了是住的空間,也是環境) 只要養狗住戶自律,好好負起照顧犬隻的責任,則很多現有的養狗問題皆可解決。他們又指出,若政府「一刀切」的執例手法只會導致更多棄養問題,增加流浪犬對社會的影響。而且法律不外乎人情,禁止飼養國際認可的寵物(狗)也實在是於理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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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動物報 @爭取公屋、居屋合法飼養犬隻 @愛屋及犬  #狗狗 #養狗 #公屋

研究顯示寵物助兒童面對逆境

動物與兒童關係密切,調查顯示,兒童面對逆境時,會較傾向向寵物求助,多於家人。(資料圖片)

【動物專訊】經常聽到一些人生了兒女就遺棄寵物,這些人以為自己是為子女好,但實際上不但害了小動物,亦影響了子女將來應付逆境的能力。英國劍橋大學家庭研究中心一項調查發現,與寵物相處的兒童,在面對逆境時會較常向寵物求助和傾訴,甚至比向自己兄弟姊妹傾訴多,而且他們會有較高的親社會性格,包括樂於助人、愛分享及合作。

根據《Science Daily》這是由Professor Claire Hughes領導的研究,以10年的長時間研究觀察,數據顯示寵物在逆境時對兒童的重要性,甚至比兄弟姊妹還要強,這些逆境可以是家人離異、生活出現困難、病倒等。

調查顯示,兒童面對逆境時,會更多向寵物求助,即使他們知道寵物不明白他們在說什麼。情況在女性尤其普遍,發生在狗的身上也會較多。

研究員Matt表示,兒童會覺得寵物不會論斷他們,只會聆聽,而且寵物亦比較會同情主人。

相關報道見:http://www.sciencedaily.com/releases/2015/05/150513135011.htm

討論區公然違法賣貓鷹

有人在網上公然賣貓頭鷹。 網上圖片

​《動物報專訊》貓頭鷹樣子可愛,但牠們是野生動物,受國際公約及本港法例限制,市民不能飼養或買賣。但近日有人在網上討論區,公然出價6000元買賣貓頭鷹,並登出多張貓頭鷹的相片,又指其翼飛行有問題,未知該網民是否從野生拾獲受傷的貓頭鷹兜售。本報正向漁護署查詢事件,尚待回覆。

香港常見的貓頭鷹,有為年幼領角鴞(Otus bakkamoena),上星期也曾在大埔出沒。牠們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受法例保護,除無牌飼養屬違法外,若以強光或閃燈近距離拍攝雛鳥致造成不良影響,同樣可能違法。

香港是其中一個成員簽署「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統稱「CITES」。此項公約在國與國之間共同遵守,確保野生植物,動物及其衍生產品沒有被過份濫用,政府之間至CITES彼此合作,監察30,000種瀕危物種穿越國家邊界遊走。若任何人士非法飼養或入口均屬違法。

野生雀仔BB不適宜自行飼養,否則愛佢變成害死佢。市民需多多注意。 網上圖片
野生雀仔BB不適宜自行飼養,否則愛佢變成害死佢。市民需多多注意。
網上圖片

同時,嘉道理農場也表示,在香港飼養野生雀鳥屬違法行為。小鳥需要特別膳食要求及悉心護理。使用錯誤或不恰當的方法照顧野生雀鳥會使牠們失去野外求生能力,終無法再適應野外生活,並呼籲任何人士不要嘗試自行照顧野生幼鳥,不恰當的照料或會引致雀鳥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如有任何疑問,可電郵地址:fauna@kfbg.org。又或聯絡愛協拯救隊(電話:27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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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動物報 #非法 #貓頭鷹 #違法 #漁護署

血淚花膠 殺死瀕危加灣鼠海豚 香港變幫兇成走私之都

全球體型最小的鯨豚類動物「加灣鼠海豚」,牠們被稱為「海洋中的大熊貓」,不僅因為牠們跟大熊貓一樣瀕臨絕種,也由於牠們擁有圓滾滾的頭部和黑眼圈。(圖片來源:綠色和平)

為了靚靚而食花膠,但你有想過花膠背後,是一場又一場的血腥殘酷大屠殺嗎?

石首魚,棲息於墨西哥北部的加利福尼亞灣,因其魚鰾可製成價格高昂的「血花膠」。在喜歡以海味補身的華人社會中趨之若鶩,需求若渴引至炒賣成風。石首魚餘下的數量已達極瀕危級數。

記者:唐曉芙

刺網收緊 魚兒傷重難逃

要捕捉加灣石首魚,不法漁民會利用「刺網捕魚」。這種刺網幾近透明,魚兒難以察覺,一網打盡更無機會逃脫。魚兒若掙扎,魚網就會愈箍愈緊,只需5分鐘便會窒息而死。從相片可見,魚身被魚網緊箍的傷痕清晰可見,令人痛心。

殃及鼠海豚

除了石首魚,住在同一海域的加灣鼠海豚也身受其害。
加灣鼠海豚是全球體型最小的鯨豚類動物,全球只剩97隻,其中具繁殖能力的成年雌性已不足25隻,同樣屬於極瀕危

香港走私成風

如此殘酷的食物,在香港竟然有出售!近日綠色和平最新調查發現,上環海味街及荃灣部份店舖有售石首魚花膠。綠色和平更以放蛇形式,從外地攜帶及郵寄疑似石首魚花膠回港,過程中海關從無查問,貨品輕易過關。

其實加灣石首魚自1976年起,已被納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 附錄一的保護,禁止國際貿易。香港現行亦有法律履行《公約》相關規定。換言之,市面所有石首魚花膠都屬非法買賣。

聯署救鼠海豚

綠色和平促請政府加強在關口及店舖巡查,並與墨西哥等地的執法機構聯繫,堵截走私瀕危花膠流入香港。過去數月,全球超過47萬人聯署為加灣鼠海豚發聲。終令墨西哥總統於今年4月簽署法案,未來兩年禁止使用「刺網捕魚」,同時將加灣鼠海豚保護區範圍擴大11倍,亦會推動替代捕魚方法以發展可持續漁業。

而面對香港執法部門的不力,綠色和平同樣冀以聯署方法,向香港政府施壓,不讓香港淪為「走私之都」。其實食花膠不過想吸收骨膠原抗衰老,多吃番茄、蘿蔔、西柚等有益蔬菜,同樣可以抗衰老。當你知道你進補時,有多條生命因你而流血犧牲,甚至絕種,你還吃得安心嗎?

若無法阻止香港非法買賣石首魚花膠,加灣鼠海豚的生存仍然備受威脅。聯署促請香港政府制止走私瀕危物種,拯救加灣鼠海豚:
https://act.greenpeace.org/ea-action/action?ea.client.id=1852&ea.campaign.id=38571&ea.tracking.id=fromemail&ea.url.id=408486

死去的加灣鼠海豚,被刺網纏得滿身傷痕。 (圖片來源:綠色和平)
死去的加灣鼠海豚,被刺網纏得滿身傷痕。
(圖片來源:綠色和平)
石首魚最重達220磅、長約1.9米,由於漁民過度捕撈石首魚導致幾乎絕種。(圖片來源:互聯網)
石首魚最重達220磅、長約1.9米,由於漁民過度捕撈石首魚導致幾乎絕種。(圖片來源:互聯網)

6月6日本地動保團體「豚聚一家」舉辦 Empty the Tanks

下周六(6月6日)是一年一度全球反對圈養鯨豚的示威活動「Empty the Tanks 」舉行的日子,香港站的地點定於香港海洋公園的正門,由本地動保團體「豚聚一家」主辦,大會將活動命名為「從此自游」,意思是從此以後,海洋動物從此處—香港海洋公園獲得自由,可以在海洋裡暢泳。

記者:陳泰臣

Empty the Tanks由2013年開始舉辦,透過集會的方式向世界各地飼養了海洋哺乳類動物的水族館示威,希望它們停止所有海洋哺乳類動物表演,並不再利用牠們作牟利和娛樂的用途。其實示威者針對的不只是某些水族館或動物園,而是希望公眾明白當我們購買門票進入這些以動物作展示來牟利的主題公園或水族館時,其實已經在支持背後捕捉海豚和其他野生動物的龐大利益集團,令它們有更多資金和藉口去在野外捕殺動物。所以,要杜絕這些殘忍的捕殺動物行為,最有效的方法是向水族館說不,不再購票進入這些「樂園」,從而減少捕捉野生動物的需求。

今年香港站的活動特別用上梅花作為標誌,梅花是和歌山縣的縣花,即太地町海豚灣(The Cove)所在之地,而鮮紅色的梅花亦代表了每年被殺的海豚的血。大會希望用梅花的象徵意義令市民和遊客對活動有更深刻的印象和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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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豚聚一家」發起人黃豪賢呼籲市民於6 月6日出席活動,為一眾未能用人類語言反抗的動物發聲,「香港海洋公園一直濫用了『海洋』兩字,海洋本應是無邊無際的,動物在海洋裡自由自在地生活,而不應被囚禁在這所監獄裡。」

活動詳情:

時間:6月6日 11:00am-1:00pm

地點:香港海洋公園正門

FB event page: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77085435835139/

屯門「波子」終於有家 短短幾天由怕人變開懷

【動物專訊】流浪狗之中,屯門的「波子」是較幸運,得到不少街坊和網民關注,得到燒臘店和大排檔老闆的餵食,還獲好心人從漁護署捕捉行動中救走,最近終於找到家了。還記得大半年前見到牠那怕人的樣子,為了避開人衝出馬路,到今天對人充滿放心和愛的開懷笑容,領養真的改善了小狗的生命。

記者:洛紅

大半年前的波子,經常徘徊在屯門某幾個路口,時常橫過馬路,令人看到都擱一額汗,非常擔心牠被車撞。本報記者當時也曾見過及餵過牠,但牠十分怕人,只要你走近,牠便會遠走,甚至走出馬路。所以之後有義工和好心人嘗試營救牠,都未能成功。

也許是神蹟,5月中幾名好心街坊得知牠去了公園便來探望,剛巧見到漁護署人員來捕捉牠,街坊便急急救走波子,而平時怕人的波子,可能得知自己情況危險,竟很配合地上繩和跟他們走,那是牠的命運扭轉的一天。

5月27日,波子終於有家了,好心人Ginny對facebook公布了這消息,說領養人一家不介意波是成年唐狗,並承諾愛波子一生一世。她亦呼籲大家遇上需要幫忙的流浪狗,都盡點綿力,行多一小步,少少付出足以改變流浪狗的一生。

很多人可能想知波子現在的生活如何,本報也會繼續了解。Ginny就說波子健康相當好,亦有舒適的家,不過由於波子太出名了,所以領養人希望保持低調,以免太多人來探望。

在此,本報感謝所有向波子付出過愛、幫助與關心的人,你們都是波子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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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 惡男滾狗逍遙法外 小狗慘二級燒傷

旺旺慘被淋至嚴重燒傷。

 

旺旺現身體極為疼痛,需麻醉才能清洗傷口。
旺旺現身體極為疼痛,需麻醉才能清洗傷口。

《動物專訊》有多個動物討論區轉載,有一隻唐狗仔慘因吠了幾聲,慘被人以滾水淋至身體二級燒傷,行兇者更逍遙法外,令人憤怒。而可憐小狗受傷後,更慘被主人遺棄,幸獲義工黃太救起,並送往獸醫診所醫治,現時需麻醉後才能換藥洗傷口,慘不忍睹。

黃太在討論區上指,「這隻小朋友因在家門口吠了數聲,慘被瘋子煲水照頭淋,後因主人怕麻煩,不想醫療,要我叫漁記取走,我怎可能做得到呢!我立即把他送到醫院,因二級燙傷,要留醫七天起,每天要麻醉後洗傷口,那種辛苦我冇法想到,因我已收留了十一隻狗狗,再沒有地方可留養,現乞求好心人能在他康復後領養!我會負責全部醫療費用!」

旺旺身體有多部位受傷,估計康復過程漫長。
旺旺身體有多部位受傷,估計康復過程漫長。


黃太向本報表示,小狗叫旺旺,是村內放養的小狗,一直乖巧純品,其主人一直只給予冷飯菜汁旺旺吃,故其身型較為肥胖。她說前晚凌晨,住在附近的一名男子疑醉酒回家,碰上附近的旺旺,懷疑旺旺向他吠了幾下,有人狂性大發,突發走回家煮了熱滾水倒頭淋向旺旺。可憐旺旺受傷後,其主人更向黃太求助,叫黃太找人領養或找漁護署「處理」。黃太說,她看著旺旺長大,於是將牠救起,現送往診所醫治。

有關人士應涉違反法例第169條《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罰款為20萬及入獄三年。據知,十八區動保專員正跟進事件。任何人士欺凌動物,均屬可恥! 希望更多知情人士,將行兇者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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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動物報 #虐待動物 #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第169條《殘酷對待動物》 #入獄 #人渣

珍寶珠有家啦!

曾經流浪的珍寶珠終於找到新的家,狗生也脫胎換骨!

【動物專訊】要為浪浪或被棄動物尋家是最艱難的任務,但本報近月一連見證四隻被遺棄的小狗找到家庭,繼日前報道的姊姐花獲救後,之前在元朗被遺棄的珍寶珠,上月24日終於到新家庭,由被救起到獲領養,經歷了一個多月,很長也彷彿很快,珍寶珠也由「甩毛」變回靚仔,由憂鬱變慢慢懂笑了。

記者:譚善彤

珍寶珠在3月12日獲救,當時牠在元朗水邊圍的街頭,整天流連球場、垃圾堆中找食物,還有皮膚病,十分瘦弱,走路沒神沒氣。

珍寶珠二

朋友和我將牠救起,帶到漁護署領暫養牌(發現珍寶珠是前主人改的名,但主人已轉聯絡資料,明顯有心遺棄)、到寵物美容沖涼、到獸醫處驗身醫毛囊蟲等過程以及漫長的治療,難以逐字逐句說明,實在多得義工的全力協助及暫養的朋友,我出的力其實少得很。

當初承諾了暫養家庭最多託兩個月,即是說我們只有兩個月時間為珍寶珠尋家,一直碰的壁沒有令義工絕望,每天在想方法,找朋友、在各群組問、開facebook pager吸引關注等…… 皇天不負有心人,終於找到有多年養狗經驗的有心姐姐,她說不理珍寶珠的出身,她決定給他一個家。

珍寶珠三

離開暫養家庭,珍寶珠搬到洪水橋亦園村的新家與新媽媽開展新生活,還要繼續餘下的幾個月毛囊蟲治療,只有一歲幾的珍寶珠,吃的苦已夠多了,祝你永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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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困籠遺棄姊妹花喜獲好心人領養

姊妹花證證(左)和物物(右)終於找到屋企,可以忘記過去被遺棄的傷心。

《動物專訊》上月本報接獲讀者求助,有一對唐狗姊妹花慘被遺棄在太子後巷,更險些被附近的獸醫診所職員召漁護署帶走,幸十八區動物專員Zoie及好心人兼本報讀者Fiona立即趕往現場營救,唐狗姊妹才逃過一劫,被愛協帶走及警方將案件列作懷疑虐待動物案處理。姊妹花大難不死,已有後福,當日好心救狗的Fiona已決定,救狗救到底,領養這對可愛的姊妹花,現在兩小狗已有了家有主了!由於她們曾為警方「證物」,故新主人替她們起名「證證」及「物物」。

記者︰洛紅

姊妹花被遺棄於太子的當天,Fiona剛好在附近,在網上得到信息後便來到看牠們,那天牠們除了避過漁護署捕捉外,亦改變了命運,因為Fiona那天已決定領食牠們。 Fiona十分緊張姊妹花的情況,多次聯絡愛協想探望牠們,終於上周三得到信息,牠們作為證物的程序已完成,於是上週五她便與姊妹花再次見面,並安排領養手續。她亦為兩狗改名,嘴較黑的叫證證,另一隻則叫物物。

她形容姊妹花十分活躍,很熱情,其中愛協人員指證證較惡,但她覺得是誇大,「牠(證證)衝過來攬住我,又給我摸,一點也不覺得惡」。反而物物則較頑皮,經常逗玩主人,輕輕咬主人手一下然後跑開。 愛協人員也不知道姊妹花幾多歲,但Fiona認為牠們很細個,因為牠們的牙仔都很細個。

Fiona以前養過兩隻只得8磅西施,但今次養的證證、物物重達16至18kg,所以帶牠們出街都不太習慣。她形容那是緣份,「如果當日我不是講了要領養牠們,牠們不知何時才能夠走到出來」。有份營救姊妹花的動保專員Zoie坦言,對兩小狗獲領養感到十分開心,並認為是次全賴義工、警方及愛協多方面合作,始讓小狗不會被輕率帶往漁護署。

她表示,事件反映遺棄狗隻情況很嚴重,並呼籲所有愛護動物人士在不同崗位也感出力幫助小狗,如領養、網上發放資訊或尋求團體協助等,同時她指遺棄動物的人士也觸犯421狂犬病條例,法例寫明「凡無合理解釋而從運輸工具上棄掉動物,則該運輸工具的擁有人及操作員均屬犯罪,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另亦可犯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任何人士以後目睹任何棄遺動物在街頭的人士,請注意上述法例及向警方提供相關資料,拍照及拍攝也是輔助證據的最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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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動物報 #愛護動物協會 #觸犯法例 #觸犯421狂犬病條例  #十八區動保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