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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共憤!!再有流浪狗被捕獸器夾傷

【動物專訊】又有義工救起被捕獸器夾斷腳的狗!

義工Rosa昨日於荔枝角某村落度起一隻右前腳重傷的唐狗BB,狗B的傷勢非常嚴重,任職獸醫院護士的Rosa估計應狗狗是被捕獸器所傷,現時已送往獸醫院急救,暫未知是否需要切除受傷前腳

Rosa指平日偶然會到村落附近餵狗,幾乎每次都會見到這隻狗B,但對上一次去餵狗時,就發現狗B不知所蹤。直至前日有村民通知指見到狗B,但牠已身受重傷,而失蹤時間約有一星期。

Rose指懷疑捕獸器為漁護處或非法捕獵野豬的人所放置,她又指該村落亦曾發生毒狗案,但一直未能緝兇,動物的生存受到很大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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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護動物協會:捕獸器捕捉後應馬上開放動物

可憐的流浪狗狗,沒有家,還要遇上捕獸器變殘廢,政府對動物能否存一點愛?

【動物專訊】就有流浪狗被捕獸索夾至斷腳一事,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指,由於並非該會救起流浪狗,因此未能肯定實際情況及捕獸索是否由漁護處所放置。

但SPCA 指並不是支持漁護處使用捕獸器。SPCA 認為若有合理原因捕捉動物,如動物受傷需捕捉醫治,捕獸工具亦有需要用到,但強調使用捕獸器時,應要有工作人員或義工於附近監察。一旦捉到動物,就要馬上將動物放開,再轉移到籠中帶走。否則動物可能因被捕獸器夾住,長時間未能進食或飲水而受虐。

流浪狗被狗索活活扯斷手 動物界指屬漁護署狗索

可憐的流浪狗狗,沒有家,還要遇上捕獸器變殘廢,政府對動物能否存一點愛?
小黑狗傷口深到見骨,及明顯是被扯斷,慘不忍睹。
小黑狗傷口深到見骨,及明顯是被扯斷,慘不忍睹。
失掉一手,揪筋仔非常痛楚。
失掉一手,揪筋仔非常痛楚。
可憐的流浪狗狗,沒有家,還要遇上捕獸器變殘廢,政府對動物能否存一點愛?
可憐的流浪狗狗,沒有家,還要遇上捕獸器變殘廢,政府對動物能否存一點愛?

今時今日的香港,流浪狗走到山上生活,連這樣悲微的要求,政府、不愛狗的人也容不落牠們? 可憐的小黑狗「抽筋仔」慘被狗索「snares」捕捉後,本能反應掙扎,最終因越索越緊,最終前腳被活活扯斷了! 這可憐的小狗為逃避追捕,走在山上,直至義工將牠救起,慘不忍睹。動保專員、npv執行主席麥志豪坦言,有關狗索估計是漁護署用以捉狗,當狗被捉,狗索越索越緊,掙脫導致被扯斷手腳,極度殘忍,他要求署立即停用有關狗索及善待動物。漁護署尚未回覆。本報稍後跟進其回應。

該小狗名為揪筋仔,為一頭黑色唐狗,在粉嶺被發現時,腳部被扯斷,且繫有捕獸索痕跡,其傷口清晰可見深至見骨及不齊口,明顯被索扯斷所致。NPV非牟利獸醫診所麥志豪坦言,對事件感到無奈及心痛。他指多年來,漁護署都用一種叫snares的捕獸索捕捉社區狗,漁護處聲稱這種捕狗方法相當人道,並會於晚上8時後使用,放於流浪狗出入位置捕捉他們。但其實這種捕獸索,只要有狗踏中,鋼索在狗隻掙扎下會不斷索緊,直至骨肉斷裂。

他坦言,兩年前已曾有中伏的社區狗因不堪痛楚,為了擺脫捕獸索,自行將自己的前手咬斷,今日,歷史又再重演了。這隻流浪小狗「抽筋仔」昨日在粉嶺被救,右前手已失去,骨肉外露,疑似是漁護署放置的捕狗索做成。該小狗現已立即接受截肢手術,救回一命。他希望漁護署應立即停用捕狗索,以免不斷對狗隻造成傷害。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除非按照特別許可證捕捉動物,否則不得使用狩獵器具。惟動物義工卻常發現署方職員經常在流浪狗出沒的地方,如山區等位置,放置捕獸用具,慘令他們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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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擊:我所認識的野豬一家

野豬其實不可怕
野豬其實不可怕
野豬其實不可怕
隨著都市化,野豬很難覓食。
隨著都市化,野豬很難覓食。

《動物直擊》看到昨天漁護處圍捕野豬的相片,出動盾牌、網、棍,野豬好可怖的嗎?還是野豬犯了甚麼罪?要被這樣對待?

野豬犯下的罪是:山上不夠食物,下山覓食時被人類發現,僅此而已。

而我想說的,是我早前和野豬的偶遇。我跟著熟悉野豬行蹤的野豬關注組朋友尋豬,不久他已從叢林中辨出野豬的身影,而我還懵然不知。唉,實在太少接觸野外,感觀愈來愈遲鈍。

記者:小菁

一隻、兩隻、三隻大野豬,帶着兩隻小野豬出來覓食,一見野豬!超興奮!除貓狗牛外,印象中我未曾在人豢養以外見過其他陸地動物。野豬朝着我走過來,但又似沒有注意到我的存在,當走到來我身前,快要碰到我時,牠們像是突然發現我存在,然後自己嚇了自己一跳,馬上拔足向後退。豬鼻不停郁動探索,有一下,豬鼻差點輕踫到我的手,實在很想知道豬鼻的質感是怎樣的。

其他朋友看到我和野豬極近距離接觸,都不禁鑾紛問到:你唔驚死呀?佢哋好大力㗎!撞死你就知。

 

我只想說,野豬非但沒有傷害我,牠還羞怯細膽得被我稍大的動作嚇得「豬飛狗跳」。於是,我在自己的臉書上分享了,如何跟野豬相處,第四點尤其重要!大家千萬要記住。

1香港野豬少見獠牙,可能係家豬流浪後與野豬交配的品種。
2面前的5隻野豬真的很nice,絕對無意圖要主動攻擊。佢仲好似發雞盲咁,行到我面前,先赫然發現我存在,自己嚇親彈到後面遠一遠。(我唔會話野豬唔大力唔會撞人乜乜乜,重點係你唔好去嚇人哋先。)
3見到野豬時,保持冷靜,唔洗call漁護處,野豬搵食啫。
4 地點不能公開,怕會傷害野豬。

遇見當日沒有準備食物,隆冬之時,山上食物又少手,實在替牠們擔心。政府還說要發展棕地,這就會更進一步,握殺野豬或其他野生動物的生存棲息地,牠們生活只會愈來愈艱苦。

片:http://instagram.com/p/wWLz7-QRGF/

野豬閒逛市區遭圍捕 專家指綠化帶建屋勢增衝突

漁護署圍捕野豬令野豬受傷。(圖片來自《蘋果日報》)

【動物專訊】一頭野豬今早到沙田豐盛苑閒逛及覓食,有途人擔心安全而報警,結果引來多名漁護署人員出動到盾牌圍捕三小時,更有漁護署人員嘗試撲向野豬,野豬受傷後終成功逃逸。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對本報稱,野豬多居於山區,梁振英在《施政報告》建議開發綠化地帶建屋,很大可能影響野豬的棲息地,野豬被逼闖入市區引起人豬衝突的場面勢將增加。

今次在沙田豐盛苑的野豬非常醒目、氣定神閒,成功擺脫6名漁護署人員的圍捕,往秦石村方向逃去無蹤。

香港野豬關注組幹事Roni形容,一般市民見到野豬,其實不應該以安全為由報警,因為野豬甚少主動襲擊其他生物,相信牠只是在冬天山上沒食物,才來到市區覓食,市民認為野豬很危險,只是少見多怪。他又指,漁護署應部署好,將牠引導回山上,好過用這種手法圍捕令野豬受傷。

近年野豬棲息地因為政府覓地發展而減少,野豬被逼走入市區的情況愈來愈多。李少文形容,綠化地區是郊野公園的緩衝帶,不但有珍貴樹木,也有很多動物棲息,但政府在規劃發展時,很少在夜間進行生態調查,結果發展時漠視了該地區的夜行動物如野豬等的情況。他估計,政府大舉在綠化地區建屋,將令到人豬之間的衝突情況加劇。

Roni亦坦言,隨著香港政府發展土地,野豬等生物的棲息地愈來愈少,生存環境愈來愈險峻,一年比一年差。

關於漁護署圍捕野豬情況,可到《蘋果日報》看影片: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breaking/20150119/53349057

獨家:受傷海豚為少年

少年海豚為WL212,上圖為今年五月時模樣,下圖為目前受傷情況

跟進昨日發現的受傷海豚,經過海豚保育學會用相片辨別法確認後,受傷海豚為WL212,是一條少年海豚,估計約4至6歲,於2012年2月首次發現出現在大嶼山西水域,更於過去兩年12次被研究團隊發現,是近年大嶼山西水域的常客。 從半年前的照片可以看到該海豚還未受傷的情況,對比昨天拍到遍體鱗傷的照片,令人感到十分心痛。

記者:陳泰臣

漁護署的巡邏船今日在附近再次找到該海豚,觀察後發覺海豚的情況跟昨天分別不大。海豚保育學會會長洪家耀表示,不少人可能認為現在應該捕捉海豚再給予治療,但捉海豚難免要用漁網之類的工具去圍捕,而受傷海豚仍有一定的游泳和移動能力,捕捉過程漁網或會纏住海豚,極大機會加重海豚傷勢,而運送過程亦會為海豚帶來極大的壓力,基於種種原因並不建議救起海豚。海豚保育學會會於未來數天到附近繼續監測海豚情況,若情況惡化會再研究下一步行動。

洪家耀亦希望漁護署派船到大澳一帶巡邏,勸喻未有遵守觀豚守則的觀豚小艇。

海豚專家︰勿救起受傷海豚 免弄巧成拙

海豚身體明顯嚴重受傷,疑被船撞傷所致。 圖片取自香港海豚保育學會

香港海豚保育學會2《動物專訊》今日海豚保育學會的研究隊伍收到市民通知,在大澳附近發現一條受重傷的中華白海豚。研究隊伍隨後在大澳近岸發現受傷海豚的蹤影,從照片可見受傷海豚的背部有多道被切割的傷痕,而近尾部的切痕更深至肌肉,甚至已經傷及骨頭。

記者︰陳泰臣

海豚背部受傷嚴重,傷口清晰可見。
海豚背部受傷嚴重,傷口清晰可見。


研究隊伍大約花了一個半小時跟蹤該海豚,當時附近並沒有其他海豚出現,而受傷海豚大部分時停留在水面,未見有非常活躍的游動。海豚保育學會會長洪家耀稱,受傷海豚的游水能力明顯受到影響,但海豚在該段時間仍有出現捉魚覓食的行為,可見牠仍有能力生存,並不建議任何人去嘗試捕捉該海豚和給予治療,因為海豚被救起亦有非常大機會因傷勢過重被人道毀滅,所以不應因人類一己私慾「拯救」海豚而弄巧反拙,應讓海豚自己尋求生存下去的方法。

海豚身體明顯嚴重受傷,疑被船撞傷所致。 圖片取自香港海豚保育學會
海豚身體明顯嚴重受傷,疑被船撞傷所致。
圖片取自香港海豚保育學會


另外,在研究隊伍跟蹤海豚期間,大約有二三十隻觀豚小艇從大澳駛出觀看該受傷海豚,小艇並未有因為海豚受傷而保持適當的距離和減速,更出現有多艘艇圍觀該海豚的情況。據其中一位駕駛同類小艇的艇家稱,受傷海豚的傷痕極有機會是馬力高和移動速度高的小艇造成。洪家耀稱大澳的觀豚小艇一直未有遵守觀豚守則,對海豚造成極大的滋擾,船葉亦有機會打傷海豚,所以不鼓勵市民乘坐小艇觀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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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香港海豚保育學會

東涌狗咬人真相 目擊者︰實為人打狗!

有目擊者指,小黑狗被對男女追打,才吠人自衛。 蘋果日報圖片
有目擊者指,小黑狗被對男女追打,才吠人自衛。 蘋果日報圖片
有目擊者指,小黑狗被對男女追打,才吠人自衛。
蘋果日報圖片

《動物專訊》前日東涌逸東村發生黑狗咬人事件,一對男女聲稱被咬,弄得漁護署在該處大肆捉狗。知情人士梁小姐向本報表示,當日有目擊者見到事發經過,目擊該對男女以行山棒攻擊該隻黑狗在先,弄得黑狗極度驚慌,亦質疑黑狗是否有咬傷他們。她希望能為這頭小黑狗「發聲」,述說事件緣由,讓人類知道為何小狗會作出這樣的反應。

梁小姐說,該小黑狗為區內的放養流浪狗,有義工照顧,已絕育及品性純良,即使第一次見牠,牠也願意反肚任人摸,根本不是一頭惡狗。而被指咬人時,亦有義工目擊經過,「係對男女拿住行山棒打佢、攻擊佢在先,點解一面倒話佢係惡狗咬人,無了解事件因由? 隻狗如果真係咬得佢地好傷,果對男女仲唔畀記者影晒出來咩!」她說,該小狗現已由義工照顧,因漁護處目前在東涌大肆捉狗,逢見到黑狗就捉,不論牠們是否已注入晶片。

她指許多不愛狗或沒有認識的人,見到黑狗就錯覺以為牠們很惡,現在發生被指咬人事件後,漁護處不斷捉狗,她擔心會造成區內許多流浪狗狗被捉去「送死」以交數。「真的令人很氣憤! 隻狗一向都好乖,而且係度生活好多年! 一直都無咬人,但人打去佢完全無事! 卻無人諗諗,流浪狗狗的生活已經很慘!」其實,本報早前曾報道,同樣位於東涌逸東村,早前有多頭放養的流浪小狗慘被村內居民毒死,只救回2隻小狗。

狗狗無法發人語,人類卻任意以自己的語言作出「判斷」,甚至掩蓋事實「屈」狗狗,還可任意以各種不同理由扼殺其生存權利。東涌人打狗事件,若有人證,其實可報警處理,因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殘酷對待動物屬於違法,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 。若小狗被打,咬人自衛,是誰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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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breaking/20150116/53339597

迷你狗的「迷你」︰長期飢餓

你有沒有想過籠內的他很肚餓?長期吃不飽

《動物專訊》一位女士帶同一隻迷你松鼠狗到獸醫診所打防疫針,獸醫模模小狗身體說︰「他很瘦,你平日給你吃多少糧?」那名手戴耀目鑽石戒指的女士回答︰「我從寵物店買回來的,個職員教我每天叫12粒糧就夠。」獸醫︰「那他沒有經常肚餓嗎?」女士說︰「寵物店職員說小狗常常愛討食物,永遠吃不飽的。所以我沒有再給牠食物。」獸醫皺眉說︰「以後請你給小狗吃到飽為止,他太瘦了,營養不良,身型亦較正常小狗為細。」

這是真人真事的個案。人類為了保持模特兒身型,腳瘦如牙籤,手無肉地,節食抽脂導致自身營養不良。惟寵物店為了貓狗保持身型細小,讓客人看到牠們永遠長不大的「可愛」模樣,卻被長期處於吃不飽的極度飢餓狀態。多間買賣動物的寵物店,為了讓貓狗身型長期處於細小狀態,以便速銷及不讓客人發現其真實年齡,還教導「客人」長期只有限度給予貓狗糧食。若遇上沒有知識的客人,貓兒狗兒會可憐得一生也處於營養不良的餓狀態。有獸醫及動物團體指,許多來自寵物店的貓狗嚴重營養不良,出現許多疾病,呼籲愛護動物人士不要光顧寵物店買賣貓狗。image位於旺角寵物店林立,記者向多間寵物店查問如何養買賣小狗資料,多間寵物店店員均稱小狗屬於迷你品種,標榜不會「大」,還說吃得很小,一般一日三餐十多粒狗糧已可,有店員還指若不想小狗太大,只要不吃太多便可。據知,寵物店一般會將貓狗於三個月左右開始售賣,但為免他們太大無人買,故一直需維持牠們體型「細小」,有些半歲、九個月仍未找到合適的客人,往往被減價速促銷。

NPV執行主席麥志豪坦言,許多寵物店內的貓狗長期處於飢餓狀態,極不人道及導致牠們長期營養不良。「寵物店永遠唔會餵飽貓狗,因為限制佢地既大細,所以極多出現營養不良,身體狀態極差。動物狀態長期都很差!」他坦言,不少由寵物店購入的貓狗來看病,經常出現營養不良,關節有問題及潛在的傳染病等。他見過最誇張的個案為一隻侏儒史納莎狗,因繁殖出現問題,縱使有正常的狗頭大細,但身型卻異常細小,尤如侏儒般,後來該小活到一、兩歲也因身體太差而逝世。 他呼籲,愛護動物的人士永遠不要買賣貓狗,並批評目前寵物市場嚴重扭曲,香港極大部份繁殖場不合格,動物全部都不健康。

動物被買賣本來已很悲慘,營商者還要將錯誤的知識教導買家,極實不人道及殘忍,動物終生吃不飽,長期捱餓,希望大家購買動物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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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夜凌晨為了放狗,我成了被告

香港地少人多,人生活的空間都不夠,能讓動物走動的地方更是少之又少,康文署轄下的寵物公園全港18區總共才32個,相信很多人都試過像本人一樣,跟愛犬散步都要逼於無奈挻而走險。

我住的那區共有兩個寵物公園,最近的那一個步行前往正常需時25分鐘,可是我手術後行動不便,這路程實在吃不消,狗也不能上公共交通一具,而屋苑旁正正有一個海濱花園,全長約兩公里。當有這麼一個又長又闊大的花園在家旁,想和家中愛犬前往散步也實屬平常吧?可是這個建在海邊,長達兩公里,環境清幽的花園跟大多數康文署轄下的公園一樣,正正不淮踏單車及攜犬入內。

本人為家中愛犬福址著想,只好硬著頭皮狗照放,女兒更跟我說其實我是在公民抗命。為了不對別人造成太大騷擾,我已盡量在待人流較疏的時段才散步,偶而會遇到康文署職員予口頭警告,誰知那一個晚上就被幾位位衣著有別於平日巡邏職員的康文署人員如臨大敵般包圍,要求我提供身份證及表示康文署有機會對我提出檢控。

狗友都說「抄牌」很少真的會收到告票,而本人就幸連地真的收到傳票,說我違返了以下條例:

遊樂場地規例第12條(2)及30條(A)

12條(2) 如遊樂場地設有告示禁止狗隻或無人牽領的狗隻進入,則任何人不得違反該告示所載的條
款,將任何狗隻帶進該遊樂場地或容許任何狗隻停留在該遊樂場地內。

30條(a) 違反第6、7、8、9、10、11、12、13、14(1)或(3)、15、16、18(1)或(2)、19、20、
21、22、23、23A、25、26、27或29條的任何條文; (1975年第158號法律公告;1977
年第56號法律公告;1997年第403號法律公告;1999年第78號第7條) 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及監禁14天。 

原來放狗是可以被監禁14天的...

第一次上庭如果我乖乖認罪便可罰款了事,我為了愛犬及那自覺無理的規例寫了答辦詞,可是裁判官只在乎我認罪與否,就這樣認罪那口氣總是下不了,於是我做了家人們都不太認同的決定,就是不認罪!昨天剛收到法院寄來關於二月上庭的通告,附有案件概要,證人供詞及地圖,看了就有氣!我明白自己是觸犯了法例,可是這樣的法例及執法就合理嗎?踏單車的跑太快你捉不來,就選擇性撿控我這跑不動的師奶!這樣偌大的公園難道就容不下狗隻?不能分時段或地段嗎?

公園本就應是讓生活忙碌的香港人放鬆和接近自然的地方,為個動物要被排除在外?難道我只可在公園學做低頭族才合法?

狗,我是放定了。

(硬頸師奶有感而發,不喜勿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