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林邨虐鴿案被告獲准保釋 案件押後至八月底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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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專訊】將軍澳景林邨折斷鴿鴿翼腳虐待案,66歲被告趙錦輝今日在觀塘法院提堂,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法庭將案件押後至8月3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7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裁判官另替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

被告趙錦輝(66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於今年年5月17日,在將軍澳景林邨景棉樓外即把鴿子兩邊翅膀折斷,致其受傷。警方於5月16日收到一名熱心市民報案指近日有一條短片,懷疑將軍澳景林邨有人曾經殘酷對待邨內的野生白鴿。經過調查及情報收集後,警方於昨日凌晨時分進行埋伏行動,並於昨早5點45分見到被告子行經景棉樓,去到景棉樓地下近老人院簷蓬底,停低注視個度休息緊的白鴿,被告隨即踎低,警方留意到被告當時徒手捉起一隻白鴿及有所動作,幾秒之後就放開該隻白鴿並行離現場。

警方其後在現場找到該隻白鴿,初步檢查該白鴿雙翼被人徒手折斷,並雙翼無支撐地不自然下垂,並隨即拘捕該被告,將受傷白鴿交由愛護動物協會人員檢查及治理。愛協證實鴿鴿雙翼受傷,其中一個傷口懷疑是穿破性骨折。

將軍澳景林邨近年成虐鴿黑點,去年至今多達數十隻鴿鴿慘被拔毛折翼折腳,有鴿鴿因此傷重死亡。根據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三條,任何人不合理地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00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