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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夏天上公屋 兩狗女將無家可歸 急尋領養

【動物專訊】為了上公屋,逼相伴多年的家人露宿街頭,很多狗狗因此變成浪浪。一隻12歲的唐狗女和一隻6歲的哥基女也快面臨這惡運,她們的主人夫婦夏天會上公屋,因此決定棄養兩狗。熱心市民梁小姐日前與狗主交談時,赫然得知狗主有意遺棄兩狗,當即接手幫兩狗,馬上在網上發帖尋領養,並在帖中痛罵「狡兔死,走狗烹!公屋上樓,拋棄老狗!」

梁小姐說,昨日帖子一出,有很多人已詢問領養哥基女,但唐狗女卻無人問津,十分可憐。她強調兩狗狗都十分溫馴乖巧,希望盡快為她們找到新家庭。有意領養兩狗狗的人士,請Whatsapp 97723166聯絡梁小姐。

梁小姐對本報表示, 12歲唐狗女是細身唐狗,只有約9公斤,而哥基女則6歲,兩狗狗均已絕育。她日前與狗主夫婦談話時,得知他們將上公屋,問到他們上公屋後如何處理兩隻狗,對方竟表明不會帶走兩狗。

她不想兩狗流落村中無家可歸,便提出幫忙尋找領養,並要求未找到領養前不要遺棄兩狗,對方當即答應。

她形容,該村有不少上公屋棄狗的情況,這兩狗狗十分友善,亦很少吠叫,對人完全沒有攻擊性,實在不忍她們變成流浪狗。

她又表明會認真處理領養事宜,包括會家訪,居屋、車場、放養等絕不考慮,只希望兩狗狗能夠有一個安穩的家。昨日帖子一出後,她已接到不少人問哥基女,但唐狗女卻沒有人問,坦言:「這就是唐狗的悲哀,很多人都不願意領養唐狗。」

貓狗曾經不是動物?— 共享公園與交通條例的 「動物界線」(撰文: 陳嘉銘)

農曆年間對動物保護界的「喜訊」,有兩件事:(一)由二月六日起,康文署在港增設三十二個「寵物共享公園」,以及(二)於二月十九日刊憲,至月底在立法會審訂的《道路交通條例》,規定司機如在路上駕車撞到貓狗,都必須停車報案,救治貓狗,亦承擔責任。

為「喜訊」加上引號,是因為交通條例涉及動物傷亡,都不是好消息;不過所言修例,是為正視動物生命,等同教育公眾,與物有情。然而這個「喜訊」不無吊詭之處,是所提出「把貓和狗納入動物定義」,教人不禁汗顏——原來,貓狗曾經在交通條例的法理論述裡,不被視作「動物」!而這就連帶及所謂「寵物共享公園」的說法,其實都是在為動物畫出界線,並釋出 (法例上)可被保護,以及(城市內)可被安身的「動物區域」。究竟界線為何,而這條界線又對動物保護有甚麼前瞻性,就需深思。

修例沒有明言感知生命
共享公園與交通條例,前者為開放設施,後者為修改法例,其實都是一種「空間」實踐 — 為動物製造能容身於人類世界的空間。此說無疑是人類中心的設想,但我們作為人類界定「牠者」,本就無可奈何;然而更可圈可點的,是如此空間實踐的前因與後續,或更斷定香港城市的動物狀況。

是次《道路交通條例》修訂,原文來自《條例》第七部涉及「意外」的 2A 第三節所寫的動物部份,所說若行車意外而撞到豬、牛、羊、馬、驢及騾,就有必要停車;這是參照1972年的英國法例所訂,而筆者早有撰文說及,那是建基於更早期的殖民地發展,視前述動物為「財產(Property)」,所以司機撞到牠們,則被視作損害別人財產,也當然要受到制裁。

明乎此,就不難明白條例早於1972年寫及「動物」,但它所指的實為「財產」,亦即「財物」,其實更像「死物」,也就不以情感看待動物真身。半個世紀後的今天,《條例》說要把貓狗「納入為動物定義」,莫說言詞上跡近違背生物學的理解(貓狗本來就是動物!),而且更大程度是暗示了,貓狗無論是有主人抑或無主人 (通常被標籤為「流浪貓狗」),被撞傷後也應得到善待;修例雖說是良好意願,但就難以否定,這個所謂「(再)定義」,背後曾經為動物畫出界線,二分出「財物」Vs「動物」,以及「有主人」Vs「無主人」的無情框限 。

當下修例,固然是以法例認知動物生存權的一大步,問題卻是,香港沒有法例明言動物不再被視作財產或死物,這就難免沒有抹掉來自昔日法例對動物的偏頗表述。法國在 2014 年 12 月為動物的修例事件,正是訂明民事法案中的動物,不再是如同傢私的死物,而是有感知的生命(Sentient Beings),去肯定動物在案件中應該得到情感看待。這是自歐洲不少國家,因為農業與漁業慣以財產角度衡量動物的法理位置之後,法國在動保聯署的推動下,向各地示範重視動物生命的立法觀。香港在修例之餘,其實更應借鑑做法,以更肯定動物在意外案件中的角色。

共享沒有締造共融願景
這就返回「寵物共享公園」的討論,是為自2019年,康文署以六個公園作為試點,再而落實大幅度開放公園予「寵物」進入。但如同衡量立法之說,我們需要多想,那是為修補過時法例/慣例,抑或裡頭會有更宏大的動物保護理念?於此,「共享公園」的前設,正是香港過去發展所漠視「動物城市權」的展示——意即動物在城市裡,往往被剝奪了生存權利,而背後正是官方為求秩序與管理,把動物剔出公園及公共空間之外。

開放公園予「寵物」進入,固然打開了動物擁有城市權的窗口;問題是,那是怎樣的「共享」?當中有沒有條件與設限?而又暗示了怎樣的願景去對待動物?

說是「共享」雖然本意良好,但那是有條件與選擇性的處理,單以「寵物」一語已是偏見所在。「寵物」與「流浪動物」一樣,本就是不合情由的標籤——「寵物」,有商品化的玩物意味,可牠們更是有身體與心理健康需求的「家養動物」或「動物家人」;而「流浪動物」本以熟悉社區為家,應被稱作「社區動物」。「寵物共享公園」明乎就是排斥了社區動物,而說是容讓「寵物」進入,大體單指狗和貓,至於兔,甚至是龜和蜥等爬蟲類動物,筆者都見過主人帶到室外「散步」;是故「寵物」一詞,在「共享公園」的說法裡,大抵只為狗與貓的有限度共享,是低估了家養動物的多樣性。

更甚者,是所謂「共享公園」,即被官方列明「寵物」可去之處,而同時暗示了,有些地方是不容動物內進;而不少狗主人也會有共同經歷,正是要帶牠們去到「共享公園」,卻要經過很多「不容共享」的公共空間!是故所謂開放「共享公園」,其實更吊詭地是二分出 「共享」與「非共享」的對立關係。如此官方邏輯的「開放空間」,表面是為動物主人釋出善意,然而對香港各個社區而言,卻是進一步製造了區隔的屏障,教愛動物與不愛動物的市民繼續「分家」,那又如何締造所謂「動物共融」的願景?

整全動物保護法,比零碎修例重要
筆者翻查了三十二個「寵物共享公園」的位置,不少都是位處海濱,也適合狗隻奔跑;然而城市的重心地段,比如維多利亞公園,九龍公園與新界的市鎮公園(除了荃灣),都不涉考慮之列,儼然就像在城中劃分「中心」與「邊陲」,教動物位處邊緣想像,而難以完全融入社區中心。

是故無論共享公園與交通條例,可堪對照,正是為動物畫出的界線,都有不少二分對壘——比如公園所見的「共享」Vs「非共享」,以及「家養動物」Vs「社區動物」的各不相融;而條例就是「財物」Vs「動物」,以及「有主人」Vs「無主人」的曖昧矛盾。歸根結底,是香港沒有動物法;而由2016年修訂涉及繁殖法的 Cap 139B,至2019年提案修訂涉及殘酷對待動物的Cap 169,再來到今天修例,都只是處理零散條文。這都並非有意整合一套更完善的動物保護法——遑論今次交通修例的所謂「動物定義 」 ,用字本身就與其他法例條文中的「動物」配合不來,唯有另文再談。

無容置疑,香港不算是「動物友善城市」;但有心人一直推動官方機制,開放公共空間予動物,並從法例上延申更多保護動物的可能性,又的確可以反證,港人畢竟友善。問題是,面對動物福祉,動物保護法的實施,一定遠比幾年以來的零碎修例,更能為香港奠定動物保護之說。當下,我仍在期盼這樁尚待發生的動保「喜事」。

兇徒於亞皆老街狗公園旁放煙花 多隻狗狗受驚流血

【動物專訊】非法燃放煙花炮仗的兇徒變本加厲,昨晚9時15分有人於亞皆老街球場放煙花,嚇得旁邊公園內10多隻狗狗受驚亂走,有狗狗更在逃跑過程中腳部流血,現場血漬斑斑,有狗狗一度走失,幸最終尋回。警方表示,昨晚9時20分收到數人報案,指有人於亞皆老街球場非法燃放煙花,惟警員到場時沒發現。

今年的非法燒煙花炮仗情況比去年嚴重。警方表示,今年2月12至15日共處理194宗非法燃放爆竹煙花個案,而去年全年處理相關個案是236宗。警方指,留意到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接近民居,對個人安全和財產構成危險,嚴重影響居民作息及生活,並令兒童和動物受驚。根據《危險品條例》,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港元及判監6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有市民在「土瓜灣紅磡狗友」facebook群組上載影片及圖片,指昨晚9時15分,有人在亞皆老街球場放煙花,附近狗公園有10多隻狗嚇得在公園內瘋狂逃跑,有些狗狗腳部流血,還有狗走失,幸好已尋回。

另一市民則留言中指自己的北京狗當場嚇到不斷氣喘,形容當看到那個煙花這麼大,馬上抱起狗狗,但狗狗已甚驚慌。

近日香港各區由尖東海旁、荃灣中心至屯門鄉郊、元朗八鄉河背等一帶地區,均有人燒煙花炮仗,導致多隻狗隻走失、受傷,甚至誤闖馬路被車撞死。屯門藍地寵物公園在2月15日也有人非法放煙花,行為極猖獗。

大埔有車輛將狗放半打開車尾箱 同類案件警曾作出拘捕

【動物突發】極過分!有人將狗放在車尾箱於馬路行駛!有市民今早11時許於大埔目擊一輛中港車牌車輛將狗狗放在半打開的車尾箱內,令狗狗處於有危險的場景中。那市民拍下照片上載網上,並致電1823向政府部門投訴。該市民對本報表示:「真的接受不到這樣對待弱小動物,而且亦可能影響到其他道路使用者。」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指這做法對狗造成危險,而且可能觸犯交通法例,可向警方舉報。

同類型案件,警方過去曾作出拘捕。去年9月,有市民在西貢白沙灣目擊一輛車牌為MY818的車輛,將狗狗放在車尾箱,狀甚危險。愛護動物協會將案件轉介警方,警方於去年9月3日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於西貢拘捕一名59歲姓楊男子。

熱心市民在網上上載相片,顯示一輛中港車牌HY9978,將一隻狗放在半打開的車尾箱。那市民對本報表示,今早11時許於大埔寶鄉街向寶湖路方向,目擊這輛行駛中的車輛,一直將狗置於打開的車尾箱。

他表示,動物是生命,不能接受有人這樣對待弱小動物,而且扛開車尾箱行使,亦可能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影響。他表示,已致電1823向政府部門投訴,惟目前未收到回覆。

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指,這一單警方可以執法,因為會對狗造成危險,例如狗隻從車輛跳出去。他又指,如果嚴格執法,交通警也可以跟進,「平時如果車門、車尾箱沒關好,都可能影響道路安全,這單將狗放在打開的車尾箱,很明顯有機會觸犯交通條例。」

相關報道見:
行駛時將狗放車尾箱 男子涉虐待動物被捕
https://www.facebook.com/hkanimalpost/posts/3736810006334001

大埔一男子手持石頭走近狗隻 聲稱用作「嚇狗」 熱心人拍片制止

【動物專訊】大埔有年長男子手持多顆石頭,聲言用來嚇狗,幸有熱心市民邊拍片邊質問,成功制止惡行。有讀者對本報表示,昨日下午6時許於大埔發現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走近狗隻,男子更在路邊拾起多顆石頭,讀者馬上拍片及制止對方,該男子初時承認想「掟狗」,後來又改口是用來嚇狗,聲稱有狗隻咬傷他同行的一名女友人,因為漁護署捉不到狗而來「認狗」,拿石頭是要「防備」。

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批評,那男子明顯有意圖要驚嚇或傷害狗狗,並指任何人刻意令狗隻受到驚嚇,已觸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但他坦言由於那男子並未真的擲出石頭,故難以用該法例檢控。他又指,那男子涉藏攻擊性武器,但由於該法例主要針對襲擊人,不肯定能否應用於這個案。

拍片讀者表示,當時看到那沒有戴口罩的男子在路邊拾起多顆石頭,並向狗隻走近,所以他馬上拍片及上前喝止。

讀者向本報提供約5分鐘的影片,剛開始讀者質問男子是否想用石頭向狗隻投擲,那男子即答「是」,讀者追問原因,他即說狗隻咬過人。

然而,其後他又改口指只是拿石頭嚇狗,而非打狗,指同行的女友人早兩日被狗咬到入醫院,「我專門走到這裡,(如)那隻狗走過來,我就這樣嚇他。」那女友人則說:「漁護署說捉不到,叫我過來認,別人叫我們防備。」

讀者及其男友人即場質疑狗隻沒有任何攻擊人的舉動,又指用石頭嚇狗只會讓狗隻更激動,那手執石頭的男子卻指那些狗是野狗,「難道等他咬我才打他?」

幸好讀者及其男友人及時制止,避免了狗狗被石頭襲擊的可能性。那讀者指,那些狗沒有攻擊人的舉動,有狗隻即使走近他,也沒有吠叫或攻擊動作。

動物不懂發聲,本報呼籲大家如遇懷疑虐待或襲擊動物事件,請馬上挺身而去制止。

昨日走失狗狗本已交還主人 今竟獨留停車場 懷疑被棄養

【最新消息:事件峰迴路轉,劉小姐通過漁護署聯絡到晶片主人,原來狗狗早在2月12日年初一已走失,一直未尋回,即昨晚那自稱狗主的年輕人並非真正狗主。目前狗隻已由晶片主人接回。】

【動物專訊】一隻狗狗昨日走失後交還狗主,沒想到今早竟獨留停車場,懷疑棄養。戴有橙色胸帶的狗狗昨晚於屯門咖啡灣徘徊,熱心人帶他四處尋找,終在黃金海岸找到正在燒烤的狗主,那狗主聲稱領養了這狗3天。原以為人狗團聚,怎料狗狗今早8時被發現獨自於黃金海岸停車場徘徊,似在找人,附近人士均說自己不是狗主,熱心人唯有先將狗狗帶回家。

本報昨日曾報道有市民在昨晚於青山公路咖啡灣段發現一隻黑色頸帶、橙色胸帶的狗狗,懷疑走失,後來成功找到狗主。昨晚發現狗狗的市民林小姐對本報表示,當時帶著狗狗四處尋找主人線索,直到晚上10時到黃金海岸時,發現那狗狗似乎認到路,然後有燒烤場老闆說記得有人向他問過狗隻去向。

「那老闆打了幾次電話,那狗主都沒接聽,後來他帶我們到狗主燒烤的地方,那狗主是年輕人,當時正在燒烤。他說自己領養了那狗3日,狗的名稱叫Rocky,當時狗隻聽到他叫那名字時也有擺尾,我便提醒他一定要繫好狗繩。」林小姐原以為已將狗狗交還狗主,沒想到今早見到網上有人發帖指有狗狗走失要尋找狗主,赫然發現就是昨日那狗狗。

今早發現狗狗於黃金海岸停車場徘徊的劉小姐說:「今早8時我見到隻狗在停車場好像在找人般,我叫他時,他懂得走過來。我問附近的後生仔,但他們都說狗隻不是他們的。」

她將狗帶回家中,並托人上網發帖尋狗主。她坦言屋苑不能養狗,無法長期收留這狗狗,所以急需人幫忙先暫托狗狗。

狗狗明明已交還主人,但翌日又獨留當地,懷疑有人棄養,請有能力的讀者幫助這可憐小狗。

烏溪沙吊狗樹上虐待案72歲老婦被捕 愛協接收兩松鼠狗檢驗

【動物專訊】在年初一(2月12日)於烏溪沙長徑村老婦將狗吊於樹上搖晃虐待案件,警方經調查後,今日早約9時於馬鞍山區拘捕一名72歲姓楊本地女子,涉殘酷對待動物,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人員跟進。警方對本報表示,案中狗狗沒表面傷痕,已轉交愛護動物協會獸醫檢查。愛協表示,接收了兩隻松鼠狗,交由獸醫檢查並撰寫獸醫報告。

據了解,涉案楊姓老婦養了兩隻松鼠狗,大約3至4歲,並聲稱因為涉案狗隻太肥又不肯走,因此將他吊起鬆筋骨。

事發於大年初一(2月12日),有市民於早上約10時跑步經過長徑村時,目擊一名老婦正將一隻狗於樹上吊起及搖晃。該市民隨即在facebook群組上載約6秒的影片,從影片中所見,狗狗被吊在樹上,那老婦以疑似繩狀則不斷左右拉扯,將狗吊起在樹上搖晃,該狗隻在過程中沒有吠叫,狀似已失去意識。其後拍片市民和其他人喝止那老婦,老婦即將狗抱起離開。

警方昨日收到市民報案前往現場調查,惟未有找到該老婦和相關狗隻。警方表示,案件列殘酷對待動物,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調查,案發時身穿黑色長袖上衣、黑色長褲及白色鞋。本報記者昨日在村內向村民查問,惟未有人認出該阿婆。

烏溪沙老婦將狗吊樹上虐待案 警立案調查列殘酷對待動物

【動物專訊】烏溪沙長徑村昨日一名老婦將狗狗吊在樹上,並不停搖晃樹枝,令狗狗懸空打轉,被市民喝止後離開,警方今日收到報案,派員到現場調查。警方表示案件列殘酷對待動物,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調查,暫未有人被捕。本報呼籲市民遇到虐待案件時,不要視而不見及袖手旁觀,應馬上制止及報警,因能否即時救援,往往決定了動物生死安危。

事緣有跑步市民昨日早上約10時經過長徑村時,目擊一名老婦將狗吊起搖晃。他在facebook群組上載約6秒的影片,片中狗狗被吊在樹上,那老婦則不停搖晃樹枝,狗狗在過程中沒有吠叫,懷疑已失去意識。其後拍片市民和其他人喝止那老婦,老婦即將狗抱起離開。

數名警員今早前往現場調查,惟未有找到該老婦和相關狗隻。警方表示,案件列殘酷對待動物,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調查,暫未有人被捕。涉案疑人為一名年約50至60歲女子,案發時身穿黑色長袖上衣、黑色長褲及白色鞋。

有村中居民對記者表示不認識該老婦,並指不少人會經海濱進入該村晨運,不排除是外來人將狗帶到該村。

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指,這是百分百虐待動物,警方可以作出拘捕,「不只是驚慌問題,而是從獸醫角度,吊住搖晃一定會受到傷害,對身體關節可能造成負面影響。」

遇到虐待動物案件,應馬上制止對方及報警,否則事後即使動物死亡,亦可能因無法證實死因而令兇徒逍遙法外。麥志豪表示,過去有一些綁狗屍案,警方均以無法證實狗隻死亡原因而沒跟進下去。2017年馬鞍山沙灘發現五花大綁的狗屍,懷疑被殺害,但警方指無法證實狗隻被綁時仍在生。多年前在荃灣,有人將狗屍綁在燈柱,警方亦指無法證實狗隻是被吊死。

放養狗狗昨凌晨錦田幾乎被車撞 熱心人救起照顧

【動物專訊】昨日(2月12日)凌晨12時17分,元朗錦田七星崗路口一隻有狗帶的狗狗走進馬路,更幾乎被車撞到,幸司機及時扭軚避開。熱心人呂先生馬上停車將狗救起,帶回家照顧。呂生表示,狗隻明顯有主人,對人亦親近,懷疑是走失狗狗。有認識狗狗的人在本報報道後聯絡呂生,指狗狗是圍村放養的狗,平時由多名村民餵養,因放煙花嚇得走出馬路,並提議呂生接手照顧,呂生說:「我覺得是緣份,所以答應了。」

呂生在「貓貓狗狗保護及領養區(香港)」facebook群組上載影片,影片中狗狗在馬路中心,一輛車在幾乎撞到狗狗時,及時扭軚避開,狗狗吃了一驚。

他表示,當時駕車看到狗狗站在馬路中間,迎面一輛車幾乎將狗撞到,他即下車救起狗狗,幸狗狗沒有任何受傷。「現時狗狗由我照顧,他應有主人,對人親近,只是有點護食。」他又向本報提供相片和影片,顯示狗狗精神和健康都良好,還與其他狗有互動。

呂生今天晚上收到認識狗狗的人聯絡,指狗狗是該村放養的,沒有固定主人,平時村民餵養他,昨日因有人放煙花而嚇走,並提議由呂生收養他,呂生即答應。

他對本報表示,自己亦養了一隻別人送的混種沙皮狗,覺得今次救起這狗也是緣份,所以便答應收養。

數碼港毒狗案5狗死亡 1歲狗女幸搶救及時檢回一命

【動物專訊】數碼港2月7日大規模毒狗慘案,據警方資料至少11隻狗受害,當中有5隻狗慘死。其中一隻中毒狗狗是Lily,離開數碼港海濱公園數小時後開始嘔吐,幸及時送院檢回一命,但器官已經受損。該獸醫診所當日還接收了數隻中毒狗,均不幸離世。警方已立案調查,數碼港亦增設閉路電視,並有愛護動物人士將懸紅金額由10萬元提高至20萬元。

Lily身世可憐,她在去年2月26日獲義工救起,那時還得兩個半月大,當時她的狗媽Jess被人長期綁在一個廢棄車輛旁,不得自由,Lily(那時名字叫Amber)卻一直陪伴在狗媽旁,相依為命。

Sai Kung Stray Friends Foundation為兩母女安排了暫托,後來她們都找到領養家庭,告別艱苦的流浪生活。

然而,Sai Kung Stray Friends Foundation早前找到Lily的領養人信息,原來Lily也是數碼港2月7日大量毒狗事件的受害者,幸好經搶救後情況已穩定。

當日Lily離開數碼港海濱公園後數小時即開始嘔吐,主人馬上帶她到獸醫診所,發現毒藥已傷害了她的器官,並且發燒,身體十分虛弱,但幸好急救及時,情況轉為穩定。

原來Lily已是該診所第3隻中毒狗狗,其他中毒狗狗很快已死亡,只有她生還。那主人又透露,那些中毒狗狗都嘔出了午餐肉。Hong Kong Dog Rescue日前便上載數碼港中發現的午餐肉毒餌相片。

南區區議員司馬文今日則在其facebook指,區議會昨日與警方、數碼港及其管理公司、貝沙灣管理處及兩個公園使用者群組的代表開會,並引述警方資料指至少有11隻狗受影響,當中5隻狗死亡,兩隻狗仍留院,3隻狗已出院,1隻狗有輕微症狀。

警方正展開調查工作,包括驗屍、食物樣本及環境樣本的毒理化驗、檢視閉路電視片段及過往曾發生的事件等,共呼籲狗主為狗隻戴狗帶和口罩,避免狗隻走近草叢。

數碼港已安裝了多個閉路電視,並加強人手巡邏及進行清潔工作,及研究成立公園使用者聯絡小組就公園管理事宜提出意見。愛護動物人士亦已將懸紅金額由10萬元提高至20萬元。

如有狗隻到訪數碼港海濱公園後出現懷疑中毒症狀,請與警方聯絡:3660 6611 或 9824 1367(24小時熱線)。

Hong Kong Dog Rescue早前上載毒餌相片。
Lily去年與狗媽Jess齊獲義工救起,均找到領養家庭。(Sai Kung Stray Friends Foundation 相片)